一女子曾在西吉以外币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原标题:一女子曾在西吉以外币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随着社会的发展,骗子的手段越来越多,层出不穷。5月22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外币作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新骗术犯罪案件。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王某某1975年出生于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女,初中文化,农民。2012年5月份,王某某从地摊上购买来面值1000的不能兑换的外币(秘鲁币),伙同已经判刑的顾某某、袁某某,王某某利用冒充外地的交通肇事者,袁某某为某单位领导,顾某某为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方法。

在犯罪地,王某某物色到老年被害人并取得同情和信任后,谎称自己是外地人,来到本地出了车祸,急需用自己持有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用来给受伤人赔偿损失,又说她在当地某单位有一个认识的领导袁某某看能帮上忙吗?并电话联系了袁某某在门口见面,让被害人帮助往某单位领一下,被害人领王某某来到某单位门口见到袁某某并说明来意后,袁某某说他有认识银行的朋友可以帮忙。此时,王某某从手提包内取出一张1000面值的外币交给袁某某。袁某某让王某某在此等候,便领着被害人来到早已约好在某银行等候的顾某某,顾某某拿着袁某某给的外币进入银行。一会儿,顾某某从银行出来,说一张1000面值的外币(秘鲁币)只能兑换680元人民币,并将680元给了袁某某。这时袁某某对受害人说,咱们对王某某说只兑换了480元,200元和受害人平分,受害人信以为真,认为有利可图,便通过袁某某用一定数量的人民币从王某某手中兑换了外币。

诈骗得逞后,王某某、袁某某、顾某某伺机逃离现场。通过此方法,王某某等人于2012年5月14日至26日期间流窜到西吉县、隆德县、海原县等地作案,诈骗他人财物152710元。案发后王某某外逃,于2017年11月13日经网上追逃归案。(通讯员 /赵军万)

消息来源固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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