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检察院推行“六个一”教育挽救模式两年来不起诉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 前日,记者从蓬江区检察院了解到,两年来,该院共不起诉未成年人25人,不起诉率同期大幅上升,不起诉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为零。因情节轻微不起诉21人,经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后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其中,7人继续学业或重新上学,18人继续工作或重新工作。

该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自2016年5月份成立以来,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慎诉、少诉,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家庭、学校、社会。未检办在办理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案件时,推行了包括社会调查、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刑事和解、回访帮教在内的“六个一”教育挽救模式,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不起诉决定助在校学生圆毕业梦

近日,蓬江区检察院对临近高三毕业的在校学生小强(化名,17岁)宣布不起诉决定,小强及其母亲如释重负,他们一直担心会被起诉判决,不能如期毕业。当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时,两人眼里闪烁着惊喜和感激之情。

去年10月11日晚上,小强在回家途中发现路边有一辆摩托车没有拔车钥匙,遂临时起意将该车开走自用。同月13日,小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车辆发还给被害人。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强到案后认罪态度一直很好,并主动书写了悔过书,进行深刻反省。经对其家庭环境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其与家人一直居住在蓬江区,与家人关系和睦,没有不良嗜好,具有较好的家庭监管教育条件。经走访其所在学校及班主任,得知其在校期间能遵守各项纪律和制度,与同学相处融洽,品行表现良好。检察官于是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小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分析犯罪成因,引导其规划生活。同时,检察官听取了被害人意见,表示其财物已经取回,愿意谅解小强的行为。小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律师均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对小强从轻处理,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检察官还联同社工对小强及其家长进行了亲子教育。最后,蓬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小强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官对小强进行了电话回访。小强高兴地告诉检察官,他已报名了大专的考试。同时,检察官又回访了其所在学校,向学校反馈案件处理结果,为其顺利回归学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学校表示会加强对小强的关心和教育,希望其顺利毕业。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何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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