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建警」被弃27年,“黑姑娘”终圆户口梦

“我再也不是黑户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大公司了,太感谢你们了!”5月26日上午,27岁的陈某从桂东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户籍民警手中接过盼望已久的户口簿激动地双眼噙着泪。

陈某在家人陪同下前来清泉派出所申领户口簿

事情还得追溯到27年前。1991年,一个北风呼呼的冬日早晨,家住桂东县清泉镇庄川村的村民朱某春与妻子陈某香走路去邻县江西省淋洋赶集,在经过清泉镇庄川村与江西淋洋交界的茶亭凹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阵婴儿哇哇大哭的声音,循声望去,有一个箩筐被人丢弃在凉亭里,而箩筐里一堆旧衣服里竟包裹着一个一两个月模样的婴儿。两人小心翼翼地打开旧衣服一看,是个女婴。夫妻俩焦急地在凉亭四周寻找了几圈均没看到有人,冬天野外寒风刺骨,夫妻俩只好先将孩子小心地抱回了家。后来一直没有人寻上门来,夫妻俩便决定好好抚养这个孩子。可因为孩子是弃婴,没有出生证,朱某春夫妇前面已经有一个儿子了,不符合收养条件,所以就拖着一直没有给女婴去上户口。夫妻俩给女婴取名陈某君,将其视如己出抚养长大成人。18岁那年开始,陈某开始到外地打工,没有身份证进不了大厂,她只能选择工资低廉的小厂。

2017年9月,朱某春夫妇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清泉派出所为养女咨询上户事宜。派出所民警询问清楚当事人相关事宜后,立即开展走村入户调查。民警逐一找了熟悉朱某春夫妇情况的村民、村干部并采集了笔录材料,证实了陈某君的确是朱某春夫妇从清泉镇庄川村茶亭凹捡回的弃婴。同时警方采集了陈某的DNA信息录入全国打拐信息库比对, 6个月后,陈某君的DNA信息并没有在全国打拐信息库中查询到比对信息。

为确保万无一失,朱某在警方的指引下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发了寻亲公告,至今无人上门寻亲。

为确保准确无误,民警前后大半年收集了大量佐证材料,上图为部分证据材料

固定所有证据后,桂东县公安局人管部门批准了陈某君的补录户口申请,陈某终于告别了“黑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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