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一男子因开车送老乡被警察找上门,明明没偷没抢没抢...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无可厚非,开车送老乡出门办事,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近日,义乌一男子张某却因为帮朋友开了一趟车,结果让自己后悔不已......

5月21日12时许,在苏溪务工的河南籍男子张先生向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报案,称当天11时许,他发现妻子于5月15日放置在出租房内的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链三件金器以及100多元现金不见了,疑似被人盗窃。

接警后,办案民警沈昊霖迅速带队处警。在张先生租住的春华街某号的出租房内,民警发现藏金器的手提包、抽屉等地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张先生告知民警,项链和手链是今年过年刚买的,购买时总价是4000余元,戒指是2008年购买,当时价值约900余元。在进一步了解了相关警情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

民警立刻安排该所监控员对受害人居住地附近的路面监控进行视频倒查,由于受害人自己都不知道金器到底何时被偷,民警只能将5月15日至5月21日的相关路面监控全部进行查看,在一遍遍紧盯查看与核对后,终于在5月18日的倒查视频中,发现两名嫌疑男子与嫌疑车辆。

之后,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张某。5月22日13时许,苏溪所通过蹲点守候,在经发大道附近某停车场成功抓获嫌疑人张某。通过进一步侦查,于同一天在义乌某酒店抓获另一名嫌疑人刘某。面对证据和法律的震慑,二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据贵州籍男子刘某交代,今年5月中旬,原本在浦江务工的刘某因与老板发生争吵,便赌气来到了义乌,住在义乌经发大道附近的某酒店。5月18日上午,刘某眼看手头的钱用完了,便想着“搞”点钱来花。

刘某的朋友以前在苏溪务工,他经常去苏溪玩耍,故而对苏溪比较熟悉,也知道那边有很多出租房,觉得“有机可乘”。

随后,刘某联系老乡张某,说自己要去苏溪找表弟有点事情,希望张某开车送一下。当时,张某感觉身体很疲乏,并不想开车,但出于兄弟情谊,张某不好意思拒绝。了解到张某身体困乏,刘某提议由他开车。

因为不放心刘某一个人开自己的车,张某还是决定一同前往苏溪。二人到达苏溪镇政府附近后,刘某告诉张某,其实自己来苏溪是为了偷东西,让张某在车上等他即可。张某觉得反正是刘某自己去偷,自己只是接送一下,便按照刘某的意思在车上等候。

刘某在附近逛了一圈后,来到苏华街,发现有一栋房子的一楼没有门,随后其径直走到四楼,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了其中一间出租房......

没多久,张某接到刘某电话,让其到春华街某号接他。刘某上车后,向张某展示了他的“成果”:金项链、金手链各一条、金戒指一枚、现金180元。随后,张某驱车将刘某带回义乌城区后便各回住处。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张某没有进入出租房屋实施具体的盗窃,也未分得赃物,但是其明知刘某实施盗窃,不但未制止且驾车等候并接应,也未向公安机关举报,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该起盗窃案的共犯。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某被取保候审。

公安提醒:朋友情谊要用在正面的、有意义的事情上,更要站在法律和原则上理性处事和对待。如果在错误的事情上“相互帮助”,最终坑人坑己。

如果发现朋友将要或正在进行违法与犯罪行为,作为朋友,绝对不能盲目地附和随从,而是应该理性教育,及时阻止朋友走上歧途。如若阻止不成,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减少伤害和罪行。真正的友情,且行且珍惜!

来源: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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