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遗忘校车的悲剧缘何一再发生

5月24日,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栗庙社区星星幼儿园一名4岁男童,被该园司机遗漏在接送幼儿的商务车内,老师也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男童被锁车内7个小时死亡,幼儿园园长和司机均被刑拘。(5月27日《楚天都市报》)

又是校车,又是遗忘,又是幼童被遗忘校车最终造成死亡的悲剧。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类似事件一再发生,但似乎总有人不会吸取教训,最终导致类似的悲剧一起接着一起,所不同的只是换了一个地点,换了一个时间而已。纵观最近发生在武汉市江夏区星星幼儿园的这起悲剧,可以说很具典型性,而按照常理来说,越是具有典型性的事件,外界越容易吸取教训才是。

其实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其一,负责接送孩子的司机在把车上的其他孩子交给幼儿园老师以后,唯独遗漏了当事男童,如果司机稍微具备一点责任心,在孩子下以后到车上检查一遍,完全可以发现没有下车的幼童。其二,孩子到了幼儿园以后,所在班级的老师,竟然也没有点名,没有发现自己的班上少了一个孩子。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同样可以及时找到当事男童。

而这些最终造成男童死亡的因素,都是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多项职责,其中包括“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这条规定只有短短一句话,却是中小学校车、幼儿园校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的工作要求,是校车司机、随车照管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和演练的操作规范。

而武汉市江夏区的这家幼儿园,显然没有做到《条例》中的规定,因为其雇佣的校车,根本就没有配备跟车人员,从头至尾只有司机一个人。说到这里,有网友可能会问,这家幼儿园存在诸多违规操作的地方,当地的政府监管部门又去了哪里?不得不说,当地有关部门是要承担很大的监管责任的。幼童死亡悲剧被曝光以后,公众才发现,这完全就是一家没有资质的“黑幼儿园”,而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也是知道的,但是最终还是没有避免悲剧的发生。

事后,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去年12月,因星星幼儿园未取得办园资质,江夏区教育局对该园下达整改通知书,准备于今年暑假期间,根据整改结果决定是关停该幼儿园还是给予该幼儿园办园资质。结果还没有等到暑假,悲剧就发生了。既然该园没有办园资质,教育部门也心知肚明,为什么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给予取缔,而非要等到暑假期间?

再多的假设,也无法挽回当事幼童的生命,无法分担其父母家人的痛苦。我们唯有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真正唤起幼儿园的管理者,具体的老师,校车司机的责任心,也唤起教育监管部门的责任心,进而避免下一次同样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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