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挟持前女友 不顾其生理期河边侵犯对方

据安徽商报讯,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非法拘禁的案件,男子陈某与前女友分手后,发现女方交了新男友怀恨在心,于是趁夜将刘某绑架离开,之后更是将女方拖到了河滩边实施强奸。最终决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

宁国市的小伙陈某看到前女友刘某交了新男朋友后,认为刘某在感情上背叛了自己,对两人怀恨在心。陈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台GPS定位仪,偷偷安装在刘某的车尾,以此掌握刘某的动向。

(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8月,陈某通过GPS定位发现刘某的车停在宁国市某村,遂让朋友驾车送其前往。当晚11时许,陈某偷偷潜入刘某住宅后门,在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踹门进入主卧室,持刀将躲在主卧室内的刘某挟持上车。次日0时许,陈某将刘某拉下车,不顾刘某赤脚行动不便,强行将其沿着林间小道拽到河滩边。其间,陈某对刘某有多次扇耳光等殴打行为。陈某在河边对刘某实施了掐颈、语言威胁等行为,不顾刘某尚在生理期,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来,陈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间持续1.5小时左右,并在期间有殴打刘某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临时起意,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据上述情节,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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