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交警大队一周连查 10 起隔夜酒驾

(网络配图)

近日,甘井子交警大队持续开展 " 晨曦行动 ",加大对酒驾、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一周查获隔夜酒驾 10 起,其中涉嫌醉驾 3 起。

5 月 28 日 4 时 50 分许,甘井子交警大队卡点中队在东联路金三角下道口,发现一辆微型面包车形迹可疑。驾驶人梁某欲弃车逃跑,被执勤民警当场控制。民警发现其车内、身上满是浓浓的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驾驶员接受酒精呼气检测时,驾驶人拒不配合,并试图做出用头撞击警车、路基石、路边护栏的自残行为。民警随即按规定将其强制带到市三院抽取血样检测。在医院,梁某一会儿说自己有肺结核、肝病,一会儿又说头晕,变着法儿的企图逃避抽血,在民警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下才完成了血样抽取。之后要求其在其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血样文书上签字确认时,梁某又以头晕为由倒地不起。民警反复告知:如不签字,公安机关将视其拒绝签字,驾驶员仍置之不理。最后,民警以当事人拒签形式依法向梁某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其带回现场,指认车辆,并确认车内无贵重、急用物品后,将其车辆暂扣。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梁某将为其酒驾或醉驾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交警介绍,从近期查获的 " 隔夜酒 " 案例来看,大部分驾驶人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早上起床后认为离喝酒时间都过去 10 多个小时了,应该不会被测出酒驾,还有个别人以为开车早一点走不会遇交警检查。交警提醒驾驶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会有差别。在查处酒驾过程中,是以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不是以什么时间喝酒为准,尤其是当前进入夏季,气温攀高,昼长夜短,一些人喜欢晚上聚在一起喝点,第二天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往往一查就是酒驾。" 隔夜酒 " 开车的司机一旦被交警查出,一样会按照法律规定受到严厉处罚。

潘永德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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