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政府卖单让湟中县6660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实话谢谢你们!我把你们再对不起!(青海话)”激动到有点语无伦次的那措,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对前来服务她的家政工作人员李玉华说。今天记者要为大家讲述的是政府卖单,让湟中6660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故事。

那措,家住湟中县群加乡唐阳村,家里两口人,儿子长期外出打工。那措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另一只眼睛能见度不到10米,无法种地,也没有其他的经济收入,甚至日常生活中很多简单的事情对她来说都很困难。但是自从66岁的那措被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后,工作人员定期上门为他们提供理发、洗脚、打扫卫生等各项服务。

那措感激的说:“实话太好了,太感谢了,每次他们来给我洗头、洗脚的,比我的子女还要好。”唐阳村第一书记罗海宁介绍,那措是村里的低保户,为了帮助老人脱离窘境,政府不仅将那措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而且还给她了一头牛,由于眼部残疾,就将牛寄养给了她的女婿。

村子里像那措这样享受政府关爱的还有才藏吉夫妇。才藏吉今年93岁,老伴94岁,当才藏吉见到李玉华时,和那措有着同样的反应。才藏吉老人眼含泪水,双手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虽然说的是藏话,与工作人员语言不通,但是她对工作人员的那种感激,大家都能感觉的到。

才藏吉老人的孙子尕藏东智介绍,家里就爷爷、奶奶、父亲和他四口人,94岁的爷爷已经下不了床了,奶奶身体也不好。“自从被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后,我爸爸就可以放心的出去打工了,对于爷爷奶奶的健康问题,我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她们很专业,每次来不但帮爷爷奶奶洗脚、洗脸、理发、擦玻璃、打扫卫生,还会量血压,我每天做好三顿饭就行了,真的特别好。”尕藏东智说。

据了解,湟中县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分两种类型,一是具有本县户籍且常住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具有本县户籍且常住的60—79岁的优抚对象、计生服务对象、特困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城镇低收入老人。其实行标准第一类为平均每月购买60元的养老服务,年服务费用720元;第二类时每月购买150元的养老服务,年服务费用1800元。今年,为保障全县符合条件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湟中县在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乡镇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之家的实际功能和服务资源的同时,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七家社会组织加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湟中三春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是一家上门为老人是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紧急求助、精神慰藉、信息服务等服务项目的居家养老民营机构。湟中县三春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玉华说:“我们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后才上岗的,因为我们不同于一般的家政服务,不仅要帮老人做家务,还要对他们的健康做一些基本的检查,还有陪老人聊天。比如说退休的老人和孤寡老人,他们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尽量减轻他们的孤独感。”

李玉华告诉记者,所谓的居家养老服务,其实就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

群加乡党委书记霍霆说:“这种方式特别好,像我们群加乡离县城比较远,人口又少,条件限制不可能建立一个正规的大型的养老院,而这种形式即打破了到传统的养老院养老的模式,也结合农村实际,更方便实用,而且这种方式对我们实施精准扶贫,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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