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丨三次酒驾均被抓侥幸心理要不得
交警部门提醒,将持续严管严防严治酒驾、醉驾行为,并打击各类车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交警部门实行严查严管严治,全覆盖、零容忍、出重拳整治酒驾、醉驾、假牌假证上路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每次酒驾均被抓涉嫌危险驾驶罪
5月24日凌晨,再一次酒后驾驶的驾驶员莫某被南海区交警部门查获,三年来他三次饮酒后驾驶均被交警查获。
当日凌晨,南海交警大队罗村中队在桂丹路谢边立交桥底设置检查点,开展深夜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凌晨2时许,一辆红色吉普车向前驶来,在接近检查点之前突然减速,未按现场执勤交警的指示驶入检查车道。
该吉普车的异常行为引起罗村中队副中队长冯国明的注意,他立即指示其他执勤交警采取相关措施,封闭所有的机动车道,同时指派辅警杨嘉伟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我还没到车前,发现坐在该车驾驶室的中年男子突然打开车门下车,向后逃跑。”杨嘉伟表示,发现该驾驶员并无意接受检查,反而企图逃离现场,自己便马上对其进行拦截。
经现场呼气检测,莫某体内酒精值超标。民警随即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液进一步检验酒精含量。经检验,莫某的验血结果为7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随后,执勤交警将莫某带回罗村中队作进一步调查,这一查才发现,莫某有多次酒后驾驶记录。原来,2015年10月15日,莫某曾因饮酒后驾驶被广州市交警部门处罚过,当时体内酒精值是60mg/100ml。而在2017年10月17日,莫某在兴朗大桥被罗村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当时体内酒精值是58mg/100ml,且该次被查后,莫某还一直拖着未处理,其驾驶证也已被注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莫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作进一步处理。
南海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超锐表示,酒驾违法,醉驾涉刑,交警部门素来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采取严管严防严治态势打击,广大驾驶员切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自食苦果。
男子酒驾被扣证办假证驾车被拘
酒后驾驶被扣证,心生一计办了假证,谁知交警路上把你等。5月25日,南海区交警部门查获一起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车辆,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涉事驾驶员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20天。
当日上午10时40分许,南海交警大队里水中队在里水镇沙涌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里水中队民警汤敏枝发现远处驶来的一辆悬挂粤A号牌的小型轿车存在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对该车辆截停进行检查。
该车驾驶员停车后,汤敏枝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证件接受检查,该驾驶员便拿出一本姓名为“朱某兵”的驾驶证,但当汤敏枝对相关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存在造假的嫌疑,汤敏枝立即通过系统进一步核查,发现“朱某兵”提供的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便将该车辆暂扣,将“朱某兵”带回里水中队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朱某兵”真实姓名为罗某,韶关人,在南海大沥工作。2017年11月28日凌晨,罗某曾因在禅城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没了证件,但想继续开车,怎么办?罗某便根据路边广告提示,以80元的价格购买了假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企图以假乱真,以为可以蒙骗过关,不料被里水中队民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罗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20天。
交警部门提醒,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车辆,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等行为,都会因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质,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对各类车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打击,以强化警示震慑效用,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丨珠江时报
记者丨杨慧
通讯员丨连艺
编辑丨钟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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