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南县一女子李某刚被行政拘留期满回家,又到思南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又哭又闹,无视政府干部、民警、村干部等人劝说,扰乱了板桥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民警多次警告无效,致使派出所民警无法正常办公,以及无法接待其他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于此,李某被思南警方依法拘留10日。
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2016年4月,板桥镇辖区村民郝某(男)将其位于郝家湾旅游景区内一块土地流转给三亚新大兴生态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且签订了流转协议并领到了流转金。
2018年5月11日15时许,郝某的儿媳李某因不同意土地流转,遂将三亚新大兴公司雇人栽好的杨梅树用镰刀砍坏32株,损失价值人民币约2000元。案发后,塘头派出所在板桥派出所的协助下,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李某对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思南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2018年5月23日12时许,李某对损毁公私财物被思南县警方行政拘留一事不满,刚行政拘留期满回家,就到板桥派出所又哭又闹,政府干部、民警、村干部对其劝说,李某不但不听从,反而威胁派出所民警,“要么派出所的民警抬她回去,要么就枪毙她”。随意躺睡在值班室的沙发上,拍打值班室里面的桌子,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民警多次进行警告无效。
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板桥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致使板桥派出所的民警无法正常办公,无法接待其他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
经询问,李某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思南警方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作者 谭仲波 来源:思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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