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的水果真的便宜?摊主:一般都用8两秤,想足斤得加钱

各个城市里都有不少的流动水果摊,比起正规水果店,他们的价格显然更让人心动,但看似便宜的价格是真的“低价”吗?其实未必,日前,成都的流动水果摊就用事实表明了这一点。

天府一街南华路路段有不少开小卡车销售水果的流动摊贩,这段时间正是西瓜热销的时候,他们的标价几乎都是每斤1.5元,而周围水果店里则为每斤2.5元,表面看起来似乎真的是便宜不少。但当有顾客提出这个疑问时,摊主直言:“我这称一斤只有8两。”

如果顾客想要足斤称重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要加钱变成2元一斤。该摊主说,这边的流动摊位基本都这样卖,一般足斤的价格还要贵一点。根据这个“规则”,价格看似便宜的水果摊可能一点也不便宜。

顾客王女士在该摊位挑选了一个十余斤大小的西瓜,以非足斤称称重,总价为21元。随后,她找附近的一家水果店借用了下秤,显示西瓜的重量为5.45千克,按2元每斤的价格来算,总价为21.8元,与“8两秤”的价钱基本差不多。

在同一路段,还有一家专门销售桃子的摊贩,他标出的价格为每斤2.5元,在有顾客质疑其并非是足斤秤后,摊主表示自己这个是“7两秤”,如果想要以足斤的方式称重,价格就要变成3元每斤。摊主说,他们在做生意时一般都不会说出来,除非有顾客提出质疑并指明要用足斤秤,“这时,我们会告诉他足秤就要3元,但不问就不会说。”

以购买5斤为例,用这两种方式进行计算,“7两秤”总价为17.8元,而足斤的价钱则是15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足斤的方式反而更便宜。这也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低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低价。

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八两秤”“七量秤”的消费者不在少数,相关的报道也是层出不穷,可依旧屡禁不止。据了解,虽然在大型市场中,商家均称这样的秤已不敢公开卖,但在网上的销售很是明目张胆,大多卖家表示不仅可提前帮调好,也可提供视频教学。

“八两秤”“七量秤”这样的“缺斤少两”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是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有明确的处罚,第四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由于流动摊贩不具备商家经营主体资格,且未取得部门工商营业执照,在监管上有一定困难,更多的还是需要消费者本身谨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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