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情绪冲动 惹出酒驾受罚

原标题:女子情绪冲动 惹出酒驾受罚

华龙网5月29日10时31分讯(通讯员 梁健坤)5月28日,渝北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对酒后驾车出事故的女司机张某做出了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酒后因与一男子发生感情纠纷,愤而驾车发生事故。该男子的老婆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将张某控制查处。

2018年5月20日凌晨3点过,渝北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接到一女子报警称:渝北区洋河东路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事故,一女子酒后驾车欲撞人。

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该车右侧车身和保险杠严重受损变形;白色雪佛兰轿车前方的另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的后保险杠被撞坏,车旁的一棵行道树被蹭掉了厚厚一层皮。一名中年女子自称是报警人,她向民警指认:旁边站着的一名20多岁、身穿长裙的年轻女子就是酒后驾驶雪佛兰轿车撞车的司机。

该年轻女子情绪激动、又哭又闹。当民警控制该年轻女子时,这位满身酒气的年轻女子竟然大声哭喊:“是我开的车,我喝了酒的!我酒驾了,把我抓起来吧!”民警当即对该年轻女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5mg/100mL。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血检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调查,年轻女子叫张娟(化名),今年27岁,家住龙头寺某小区,今年3月,该女子从某公司辞职后自己做生意。张娟和报警人许丽(化名)以前都互相认识,而许丽的老公郭安(化名)是张娟的主管领导。

三年前,许丽与老公郭安因感情不合离婚,郭安与公司职员张娟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前不久,考虑到家庭和孩子的因素,郭安与前妻许丽复了婚,张娟也从公司辞职。5月20日是个特殊的爱情日子,张娟与郭安相约一起喝茶聊天叙旧,到了傍晚17时许,张娟提出让郭安驾驶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送她去南岸参加朋友生日聚餐。到了目的地,考虑到自己要喝酒,张娟就让郭安把她的车先开回他住的小区停放,到时候她自己再来取车。在朋友生日聚会上,张娟共喝了好几瓶啤酒,而后和朋友去KTV唱歌唱喝酒到了凌晨两点多钟。聚会完毕,张娟想到自己的爱车还停在郭安小区里,便打车来到了洋河东路附近,给郭安打电话,要他把车钥匙拿出来。深更半夜,郭安接到电话后,告知妻子许丽要出去办点事。而疑心重重的许丽悄悄跟在丈夫后面。

郭安来到停车的地方见到了张娟,交给她车钥匙后,两人谈起了感情的事情。在酒精刺激下,张娟情绪激动,怒骂郭安对不起她。伤感情的话刺痛了郭安,双方进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和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张娟突然地钻进了车里,发动了汽车,疯狂地猛踩油门,雪佛兰轿车突然向前窜了出去,正在车头的郭安急忙躲闪,雪佛兰轿车轰然撞上了前方的一辆黑色轿车尾部。随即,张娟又猛然往后倒车,雪佛兰轿车歪歪扭扭地再一次撞到了右侧的一颗行道树上,雪佛兰轿车的右侧车身被严重挤压变形。后退数米后,该车才停了下来,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这一幕被躲在一旁的许丽看在眼里,她吓坏了,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张娟情绪冲动、酒驾失控,造成事故,由其负事故安全部责任。两车损坏的维修费用以及树木维护费1万余元人民币,因张娟存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所有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这一切费用将由张娟个人承担。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之规定,张娟受到了记12分、禁驾半年和2000元罚款处罚。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