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如果合同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等情况时,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那么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①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②意思表示真实③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如见社会上很多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条款的内容,或者认为的导致合同无效了,那么在担保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下列几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担保合同无效后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根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3、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这些法律的规定,确认了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无论是谁的过错导致合同的无效,都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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