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3名幼童获利近30万 5人团伙最高被判15年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 见习记者 韩雨霁)30日,四川省高院召开发布会,专题通报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对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并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5人因拐卖3名儿童均被判刑。

四川省高院通报称,自2015年1月以来,四川全省共审结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624件,判处1851人。据介绍,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以人身侵害案件为主,受害儿童遭受人身侵害占总受害案件总数的91%,拐卖拐骗儿童、对儿童实施性侵、殴打污染在校儿童、虐待儿童等成为侵害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川省高院刑一庭庭长赖波军说,四川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父母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更容易遭受补发侵害。加上互联网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虚拟世界相对隐蔽及儿童辨识能力较弱的特点,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由于受害儿童心智还处于发育阶段,在遭受侵害后,不仅身体上受到伤害,精神上更遭受巨大打击,对儿童健康成长造成恶劣影响,犯罪后果较为严重。

在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人先后将3名儿童(时年分别4岁、3岁、3岁)拐骗至达州市,后在另外两人的协助下将3名儿童带往广东省汕头市。随后,又在两人的帮助下联系到买家,交易成功后,5人分掉近30万的赃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5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中转、接送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5人有分主从作用。最终,一审法院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1年半至1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一审判决后,5人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此判决已生效。

四川省高院称,此类案件往往是团伙作案,从儿童的拐骗、绑架、收买、接送、中转到贩卖,有多人参与。被拐儿童家庭与收买地距离远,手段隐蔽,打击拐卖难度大。学校和家长应当提高防拐骗意识,多教育儿童防拐骗相关知识,寻找儿童未果应及时报警。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共同为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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