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雨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刘健摄影报道:5 月 29 日,因二次酒驾,新余男子李某被民警送入拘留所,而当日正是李某三十岁的生日。三十而立,本是个值得庆祝的大日子,但李某却不得不在全家人的焦虑和担心中在拘留所内过生日。
5 月 12 日晚,新余交警城北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辖区赣西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当日晚 8 时 20 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赣 KN***8 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满嘴酒气,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 61mg/100ml,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驾驶员李某称,因时值周末,与朋友聚餐一起喝了两瓶啤酒,自觉没什么事便打算驾车去看电影,没想到又被民警 " 逮到 "。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竟然还在 2016 年 4 月 21 日因饮酒驾驶被处理过,没想到其不思悔改又再次饮酒驾驶。民警告知李某,根据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他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及罚款处罚。
经警方审理,5 月 29 日,新余警方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 5 日、吊销驾驶证及 2000 元罚款处罚。当日,李某被警方送入拘留所,而同日正是他的三十岁生日。
编辑:肖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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