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年 8 月的一个夜晚,三十余人兵分两路涌进一处民宅,带队的人是当地前村支书的四个儿子。当晚,这位前村支书喊话," 你们只管打,出了事有我负责,要坐牢由我儿子去顶。"
一顿疯狂的打杀后,民宅内留下四名伤者,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四人也是亲兄弟。而前村支书陈某云并没有兑现 " 诺言 ",一家六口人连夜搬离。自此,两个家庭的命运齿轮发生翻转。
在之后漫长的 26 年里,陈某云一家改名换姓,分散在不同的省市。至 2017 年 12 月被抓获时,他已经 78 岁。
5 月 30 日,陈某云等五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因厕所问题产生冲突
让人意外的是,这起大冲突的背后只是因为一间小厕所。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991 年 8 月 7 日,耒阳市三都镇在颁发房屋产权证时 , 给本乡竹山村三组村民陈某付家的厕所颁发了证件 , 该厕所因建在被害人陈春某新房附近 , 故陈春某找到村、乡干部反映情况。此时陈春某得知,该厕所要发证是本村老支书陈某云的意思。陈春某立即找了被告人陈某云 , 要求陈某云不要给陈某付家厕所发证,但陈某云还是坚持要发证 , 陈春某对此极为不满。
至此双方展开第一回合的 " 交战 "。起诉书显示,次日 , 陈春某便拿锄头到陈某云家门口禾坪挖了起来 , 说要在此地建厕所 , 让陈某云家的人也尝尝臭的滋味。陈某云之妻谢某英出面制止 , 双方发生争吵。在村民的劝说下 , 陈春某回到了家里。
陈春某发现自己的拖鞋和草帽遗留在现场后 , 又马上回到现场寻找 , 但谢某英气愤中将拖鞋和草帽烧了 , 于是陈春某要求陈某云家赔偿 , 并踢松了陈某云的房门 , 还扬言要炸掉陈某云的新房。对此 , 陈某云父子均怀恨在心。
明里调解暗中纠集人员报复
1991 年 8 月 11 日,就在事发前几天,陈某云父子求情乡、村领导处理此事。2 天后的下午,陈某云又请求乡、村干部在三都镇竹山小学组织双方调解。然而这起调解却不像表面看起来这样简单。
起诉书显示,陈某云父子表面上请求乡、村领导处理此事,暗中则让陈某云的儿子也就是被告人陈某志纠集人员,并准备好钩刀、钢筋、锄头棒、火枪等凶器 , 随时准备围攻被害人陈春某四兄弟。1991 年 8 月 13 日 14 时许,经乡、村领导的处理,决定对挑起事端的陈春某罚款 30 元 , 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20 元。陈春某不服并提前退场。当天下午 6 时许,村干部到陈春某家做工作后,陈春某同意了该处理意见。
陈春某没想到,尽管他妥协了,对方却丝毫没有打算善罢甘休。起诉书查明,被告人陈某云等人调解回家后,对事先已召集在家等候消息的三十余人说," 今天 , 请你们来帮我伸张正义 , 你只管打 , 出了事有我负责 , 要坐牢由我儿子去顶 , 被打伤了由我负责治疗。"
之后,陈某云与儿子陈某志等人对打杀被害人陈春某等人作了周密的部署,还找来火药枪、锄头、木棍等凶器进行分发。陈某志还找来解放鞋给那些帮凶穿,陈某云妻子谢某英用根纸包了水泥小包发给打手 , 以使散对方眼晴用,并分两路围攻陈春某及家人。
30 余人围攻后致 1 死 3 伤
1991 年 8 月 13 日下午 6 时许 , 在陈春某家人完全不知情时,双方的第二次 " 交战 " 打响。
起诉书显示,由陈某云指挥 , 第一路由其儿子陈某开、陈某元、陈某胜手持柴刀,其余二十余人手持短钢筋、锄头棒等凶器从陈春某父亲家的前门进攻 , 第二路由陈某志手持柴刀 , 其余十余人手持木棍、锄头棒、火药枪从陈春某的兄弟陈纪某家的后门进攻。
两路人员到达现场后 , 先由以陈某志为首的第二路人员从陈纪某后门攻入 , 当时在陈纪某家看电视的陈新某、陈纪某、陈春某、陈满某及其家人知道后 , 便往前面的禾坪逃。
此时,以陈某开、陈某元、陈某胜为首的第一路人员已从陈春某父亲房子前门攻入 , 将陈春某四兄弟围困在禾坪上。两路人员会合后,陈某元、陈某志等人则迅速拦住陈纪某,陈纪某砍倒在地后 , 陈某元还不解恨直接将陈纪某左手腕砍断 , 使其当场昏迷过去。
陈某开用柴刀砍陈新某头部、身上数刀,陈新某之女用木棍档刀时,被打手打了一棍,头部流血不止 ( 未作伤势鉴定 ) 。
陈满某想冲出人群时 , 陈某开冲上去在他头部砍了一刀。陈满某爬起来想跑 , 又被抱住 , 陈某开、陈某志、陈某胜在陈满某头部、手上及脚上乱砍。
在夹击围打中 , 被陈某胜等人打伤的陈春某乘机往稻田逃跑,, 陈某开四兄弟等人立即追上去,将陈某卫按倒在稻田里砍杀 , 后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才离开现场。
被害人陈新某、陈纪某、陈春某、陈满某四人于于当天晚上 7 时许被人至医院抢救治疗 , 其中陈满某于当晚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者陈满某的伤痕符合他人用锐器及钝器砍伤所致 , 造成失血过多 , 从而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 其余三人均构成重伤。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图片来源于湖南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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