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应用功能

(一)夯实保险业信用基础,助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项要求,适应保险业发展形势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15年初,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至2020年,完成保险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保险业信用管理制度、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等相关标准体系,基本实现行业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未来,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由监管数据源、中国保信(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保信)由中国保监会管理。公司主要职责是了解保险行业信息交互共享需求,建设和运营集中统一、设计科学、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保险业数据信息共享和对外交互平台。目前运营保单登记平台等多个业务平台。)数据源和外部数据源等多方数据整合而成,主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联合应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进而提高保险行业的整体社会信用度。

(二)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金融保险业信用体系

由于互联网快速发展,电商交易、网络借贷、房屋租赁等个人信息将逐渐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互联网大数据征信具有非定向的全网获取信息的能力,其数据海量化、维度广,能够提供更为即时、有效、多维度的分析,应用场景更加广泛、用户更加多元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可以促进征信行业转型升级。

一方面,大数据使得征信收集到的保险信息打破原有局限,从互联网平台等多渠道采集有助于对信息主体的保险数据进行把握;另一方面,大数据实现保险征信数据深度挖掘,利用IT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处理,能够更好地从保险维度反应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并提供更为丰富及符合场景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再有,保险主体可通过对承保和赔付数据等分析可进一步反馈和评价相关收集的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而完善金融保险信用体系。

(三)实现信息的互动互联,共推金融保险业共赢发展

中国保信的保单登记平台的车险信息相对完善,未来车险信息将进一步充实,可以考虑与有关部门沟通,实现金融征信系统与该平台对接。

如将保单登记平台的车险信息纳入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可从车险等细分领域进行尝试和探索,在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将车险信息应用到其信贷审查或信用卡业务的征信和风控等环节,扩大车险信息在金融征信系统影响力和应用范围,然后逐步扩展到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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