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摔倒身亡 家属:饭店同事需担责

昨晚,上海虹口区一家餐厅发生意外,一名年仅26岁的男子在和同事吃饭喝酒时,不慎摔倒在了饭店卫生间内,今天凌晨不幸身亡。

死者家属闻讯后震惊不已,认为死因与同事劝酒、照顾不力有关,同时,家属表示:饭店厕所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不幸身亡的是26岁小伙子汪鹤,江苏人,在上海另外一家餐厅内做厨师。据其同事介绍:事发时,汪鹤欣然接受邀请,前往事发的巴川东水饭店就餐,据其同事介绍:汪鹤在喝了一瓶多黄酒后,踉踉跄跄前往厕所如厕。

饭店老板表示,喝到中间的时候,汪鹤去买单。买完单以后他走路摇摇晃晃的,就让服务员跟着看着他,别让他摔跤。

不料,服务员发现其晕倒在了厕所内,不省人事。事发时,饭店员工表示:他看到汪鹤是躺在狭窄的卫生间内,人蜷曲着。可能是上完厕所,走下来的时候在台阶上滑倒了,撞到了头。

记者注意到:卫生间位于餐厅南侧,从饭店厅堂到卫生间需要走一小段狭窄的通道,随后先要下3个台阶、再马上左转上2个台阶,然后才能进入卫生间。

这2处台阶有一定坡度,汪鹤姐姐和同事认为:饭店的坡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没预有设置警示标牌。

按照死者同事和姐姐的描述:死者口、面部有呕吐物、额头处有伤口,不排除是在酒后摔倒在厕所内导致其死亡。

死者汪鹤姐姐表示,死者身体很好,没有任何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这都没有。平时酒量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

死者汪鹤同事表示,他到洗手间里面可能摔倒了,看他没回来我们就去看他了,当时他应该有点半醉,没全醉,因为就喝了没多少,喝了一瓶多一点黄酒。

在发现汪鹤摔倒在厕所地面上后,饭店员工和同事将伤员抬出厕所,直接把他抬到大厅里,给他做人工呼吸,但是没救回来。

死者姐姐说:弟弟汪鹤生前身体没有任何毛病,酒量一般,如果在喝酒时,同事能及时劝阻或加强看护,以及饭店方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前往厕所的通道设置的平整些,或许意外就不会发生。

而饭店老板认为:死者姐姐的指责并不成立,因为他开这家饭店1年多时间,从未发生过有食客在通道上摔倒受伤的情况;

而汪鹤的同事也对汪女士的批评予以否认,他们认为自己尽到了提醒告知的义务,且汪鹤是自己应邀前来,在场的另外7人并无过分的劝酒情况发生。

高先生则出示了死者赶来赴宴的微信语音留言。死者在语音中说道:你把位置发过来我马上到。

死者姐姐认为:作为饭局组织者,没有能保护好她弟弟的生命安全,令人感觉非常气愤,而且,作为饭局组织者自己都已经迷迷糊糊晕晕的样子,怎么有可能去保护好餐桌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呢?

目前,这一意外的调查和善后尚在进行中。

毫无疑问这件事情是一个悲剧,但是当事三方人各执一词,说法不一,焦点就是责任划分和赔偿的问题。死者家属认为一起吃饭的同事和饭店都有责任要赔偿,但其他人都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是死者不幸自己摔倒造成的。

相信有的网友会支持死者家属这一方,也有的网友会支持同事和餐厅这一方,那么最终可能还是要由司法机关来决断。

不过另一起发生在广州的意外事故最近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我们或许能从这个案例中找寻到一些相似点。

近60岁的吴某,去年5月在广州某山村景区,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家属的理由是该景区是国家3A级旅游景区,河堤两旁有50多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在本案中,杨梅树本身是没有安全隐患的,是吴某不顾自身年龄私自上树导致了危险产生。

但是法院同时也认为,村委会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医务室相关人员已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景区承担5%的责任,村委会向吴某亲属赔偿45096.17元。消息一出,有不少网友为景区感到不平,认为景区不应该赔偿,是死者自己的问题造成的。

不过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法院将判决理由写的很清楚,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所以小编觉得,首先第一步还是要做好自己,酒量不行就少喝点酒,注意安全,不允许爬树就遵守规则,也是保护自己。否则就算赔了一点钱,和自己的一条命比起来也太过划不来。

当然,遇到了事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可厚非,大家摆事实讲道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小编相信凡事都可以越辩越明,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话也可以整理证据继续进行上诉,小编相信法律最终都会给出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

你们认为,这样的饭局,谁该担责?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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