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这个本身就是一个有违法律的行为,而推广不禁摩本身更是一个伪命题。禁摩问题老生常谈,个别城市(国内大多数城市)跟风效仿北上广这些城市限制摩托车的行驶,而禁摩的最根本原因其实并不是所谓解决城市道路拥堵、治理污染,而是懒政的最直接体现。
我国《道交法》没有一条限制摩托车的形式权利,而且机动车所有的路权摩托车也同样拥有,政府部门的地方性决策与上位的《道交法》发生冲突时应当以上位法为准。可惜在大多数城市执行禁摩办法时并不会理会《道交法》是怎么说的。
地方在制定当地管理规定是必须也要通过涉及利益者会议讨论决定,没有经过讨论决定的“规定”我们其实可以视其为“放屁”。拿内蒙古呼和浩特禁摩来举例,本身拥堵不堪的呼和浩特交通还在为自己成为准二线城市而奋斗,让代表贫穷(哭笑)的摩托车消失是他们首要任务。但是政府没有经过会议商讨通过,单方面的执行禁摩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所以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任何执法权。那么怪事就出现了:你骑车手续齐全的车,也有正规的驾驶执照,在市区内被呼和浩特交警拦下来,它会跟你说好多禁摩的大道理,然后扬言要扣你的车,这是你且听她说,等交警陈述结束后跨上车照骑不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强制执行力。
国家同意生产的摩托车,质量也经过了国家部门的检验,出厂后强制税费以及保险一样都不少,上了车管所发布的车牌,拿着正规的行驶本,最后告诉消费者这里不让骑摩托车,往小了说这是对人权以及路权的不尊重,往大了说就是对中国法律的亵渎。
重庆是出了名的摩托车天堂,但是它也有很多摩托车的限制措施,同样也是没有人权的。对于推不推广,小编绝的这个词实在是太刺耳,我们是合法上路,哪儿能走哪儿不能走有国家法律说的算,自由上路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这样基本的路权不需要别人来施舍,因为我们本就应该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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