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360网 2018-06-2 ———
都说酒驾伤人害己误终生,交警部门时常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宣传语教导广大驾驶员抵制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就是有的驾驶人把这句常挂在嘴边的善意叮咛当成是“耳旁风”,置若罔闻,这不,酒驾又惹祸了!
近日
钦州一名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
竟然还选择逆行
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
结果导致该车驾驶人不幸身亡
5月30日凌晨5时许,钦州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钦州市金海湾西大街高沙村路段,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接到报警后,钦州交警一大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现场散落了一地的玉米,电动三轮车的载货车厢已被撞翻在地,座椅及前车轮也已脱落,车头面目全非。
白色小车前保险杠脱落,驾驶座前挡风玻璃破裂,引擎盖边缘翘起,在路面上还残留着事故推行痕迹和一滩鲜红的血迹。
民警发现白色小车驾驶人神色紧张地站在路旁,在调查的同时,民警闻到驾驶人杨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立即在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检测结果竟然高达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依法将杨某某带往医院抽血并传唤到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5月29日晚23时许,杨某某外出与朋友聚会喝酒至次日凌晨4时许,杨某某喝酒后认为其意识还清醒,便独自驾车回家。当其驾车自东向西行驶至金海湾西大街靠近高沙村路段时,从花带缺口处左转时发觉还未到回家的入口时,便开着大灯及双闪灯自东向西逆行,大约1公里后与一名驾驶着电动三轮车的花甲老人迎面相撞,强大的撞击力导致电动三轮车上装载的玉米倾泻一地。
事发时,老人左小腿直接断落,右腿多处骨折,并导致颅脑损伤,最终,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目前,肇事司机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及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杨某某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让人痛心的还不仅这个车祸
6月1日下午,犀牛脚滨海公路竹排村
发生的这场车祸,更让人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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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时候真的很脆弱
一次车祸
很多时候,不止是一个家庭的悲剧
愿所有人都安好
▍责编:四马路热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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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一塑料制品厂私设暗管偷排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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