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北路上,有两家相邻的虾店挂出了这样的横幅:左边店称“隔壁虾季好难吃”,右边店一点不留情怼回去:“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这标新立异的广告语也引得市民不由感叹:“现在同行竞争如此激烈,已经到互相诋毁的地步?”5月31日,这两家店老板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家真难吃!”事后,老板们一本正经地表示,实际上这是两人想的“妙计”,新店开业希望通过这特别的标语吸引顾客的注意,共同将生意做起来。(6月2日《成都商报》)
从形式表达看,挂这两条横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规定,构成了对商业对手的诋毁,有碍观瞻,也同时挑战了社会公众的耐受度和感知力。如果是真的“掐架”,曝露出来的无非是法治意识淡漠和行为粗野,但真相居然是双方串通好了的一次营销炒作事件,这背后显然涉及更为本质性的商业伦理和诚信品质等文明素养问题。故意用如此出位的方式制造“噱头”,来刺激消费者的视线和消费欲,本身就是对消费者主体意志的极大不尊重,有引人入彀之嫌,也背离了以质论价、买卖公平的起码契约准则。
同时,这样的攻击性的广告语言选择,显然并没有考量到传递给社会的戾气指数和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本来很可能两家的龙虾未必有如彼此看待的那样“难吃”,因这一副诚信度匮乏的双簧式广告,确实打得很“难看”。他们共同的感觉是广告效应似乎“并不明显”,这就对了。在消费选择越来越多元自主的情况下,单纯靠事件营销、门前雇人排队、炒作成“网红”来做餐饮生意,显然越来越被吃一堑长一智、练就了火眼金睛的绝大多数消费者给看穿了。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广大消费者的冷眼旁观,这两家龙虾店要想真正把生意做红火,可能还要有个艰苦的“修炼”和输诚过程。
都市快节奏的生活中,户外广告、各类横幅层出不穷,商业对手的招牌、广告语之间互有博弈也是常态,但前提必须合法合规、清新脱俗。不能自出“最”字评价,也不能轻易诋毁对手,更不能演一出双簧忽悠消费者。那些通过各种介质,特别是横幅等醒目形式,出现在街市之中的广告语言,是绽现在所有城中人每日每时都身在其中的家园中的公共视觉形象,其内容的纯正程度、汉语表达的典范水平,直接体现一条街道、一座城市的文明厚度和治理精度,对其中违法背德的,及时予以投诉举报或者网络曝光,进行提醒监督,也能折射市民群众对于文明疵点等公共生活的积极态度。在这方面,人人握有“麦克风”的互联网表达为此提供了广阔的切口,也会让一些动机不良、手法粗鄙的广告行为,毫不含糊地给以揭破和矫治。而工商、文化、环卫等多各部门一定也要想在前头、治在前头、跑在前头,更准确到位地传递知止而为、内修外化的市场意识,共同打造一片洁净文明、光昌流丽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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