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衡阳耒阳市一科目三考场邀请僧侣做法祈福的视频经传播后,引发众多关注。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日凌晨通报称,该考场暂未验收及授权挂牌,目前,已责令该考场停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
经过记者的调查,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得到了确认:一是视频可以证实,有僧侣模样的人出现在“耒阳科目三考场祈福仪式”上;二是衡阳交警方面证实,“没有交警参与此事”;三是该考场利用社会资源建设,投资方为三名自然人出资成立的金泰公司。也就是说,这场法事跟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无关,纯属投资公司股东的个人行为。尽管如此,在驾考考场做法事的行为仍然是不恰当的。
按照法律规定,要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就必须首先通过驾驶人考试。驾考考场作为政府部门行使公共权力进行行政许可的场所,一方面必须满足驾考所需要的各种技术条件,一方面也必须与公共权力行使的严肃性要求相符合。正是因为如此,做法事这种情况是不能出现在驾考考场的。
考场可以引入社会投资,社会投资也可以通过服务驾考来获取正当的收益,这些都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投资方的行为不能由着股东的个人喜好来自由行事。从行使公共权力的角度来看,驾考考场与做法事可以说毫不相干。即便从投资方公司的角度来看,做法事亦属多此一举。
所谓祈福保平安的诉求,实在是求错了地方。一个场所能否保持安全运作,最大的依靠是要看相关的安全制度是否严密,对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至于“考场生意兴隆”的诉求,虽然是在商言商,可也没有求到点子上。只要是合法经营,好好为参与考试的各方认真服务,就不必有“生意”不好的担忧。
来参加考试的驾照申领人,考试过或不过,就不用考场的投资方担心了。他们靠的是自己的勤学苦练,只要是训练的方法对了,时间上有了保障,通过考试、拿到驾照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他们原本就没有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反倒靠着某种侥幸的方式拿到了驾驶证,那样的话,对于他本人、其他交通参与者、乃至整个社会,恐怕都是一场噩梦。所以,做法事保佑什么的,更是用不着。
既然是驾考考场,就应该严肃得体,不要弄得云山雾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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