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场中一般都属于弱势群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很多人可能还并不知情,甚至会认为这都是理所当然,这真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今天小编收集了几条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条例,给大家简单说说:
第一条:加班,不给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每天8小时工作制,超出8小时应按照加班来计算加班费,一般加班费的标准是基本工资的1.5倍。周末加班应按照基本工资2倍发放,法定节假日应按照基本工资3倍发放。
第二条:员工违反规定,公司进行罚款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企事业单位是不具备罚款权利的
第三条:试用期满,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续约
试用期员工是否被录用,必须在约定的试用期内说清楚。过了试用期再以“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第四条:不管事假、病假一律不发工资
劳动法规定,员工依法享有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的权利,病假用人单位需要支付80%的工资,事假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
第五条:试用期期间不给员工上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企业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最高可获11个月工资的赔偿
员工入职之前必须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有试用期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如果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最高可获得11个月工资的赔偿
以上这几个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你还知道哪些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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