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76岁老人被撞倒,骑摩托车撞人男子竟然逃之夭夭!

开车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怎么办?

溜之大吉?

一走了之?

肇事逃逸不仅不能让你免受处罚

反而会让你付出

更惨痛的代价!

近日,

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破获了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5月7日早上6时16分,盐边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益民乡新民加油站路段有一老人躺在地上,头部有血,可能是被车撞了。

事 发 现 场

接警后,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拨打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对事故展开了调查。

现场只留下伤者的血迹及一个塑料口袋,里面装有两个矿泉水瓶。经向伤者家属了解,伤者李某某(女、76岁)有精神障碍,不能正常交流。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连续作战,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调取相关视频监控,确定了发案时间段;排查车辆50余辆,最终确定了一辆白色二轮摩托车(车主马某某)有肇事嫌疑。

5月10日15时许,办案民警在青龙山芒果基地将嫌疑人马某某抓获。据马某某供述,当天早上,其驾驶着摩托车到青龙山芒果基地打工,到达益民乡新民加油站路段时,将在路上行走的老人李某某撞倒。事故发生后,马某某见四周无人,遂驾驶摩托车逃之夭夭。

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伤者肋骨骨折,头皮裂伤,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目前,伤者李某某在医院继续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你以为发生事故时四下无人

逃之夭夭就能万事大吉

殊不知任何的蛛丝马迹

都逃不过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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