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刚成家立业的亲孙子与83岁亲奶奶对簿公堂,竟因为这事......

一边是刚成家立业的亲孙子

一边是居无定所的83岁老奶奶

为了一套房两人对簿公堂

您怎么看?

(图文无关)

一是刚成家立业的亲孙子,一是居无定所的83岁老奶奶。老奶奶原来所居住的房子,却变成了孙子的名字,她说,房子是卖的,钱却一分也没有拿到。孙子说,房子是赠给他的,奶奶反悔了。为讨回房产,奶奶把孙子给告到了法院。最近,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分文未付

房产过户到孙子名下

“怎么也想不通,我奶奶都已经83岁了,一辈子都没进过法院,没想到把我这个亲孙子给告上了法庭,她身患重病还要坐着轮椅上法庭……”

半月前,被告人徐某在领取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时,哭诉其奶奶对赠送房屋的事实不认账。

究竟怎么回事?日前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现场,在二儿子徐某某搀扶下薛老太坐着轮椅出庭,她的大孙子徐某就坐在对面,旁听席上坐满了自家亲人。

原告薛老太老伴于多年前去世,留下房屋一套,3个子女声明放弃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并进行公证,该房屋归薛老太一个人所有。

“可现在作为大孙子的徐某,却在一分钱没有给老太太的情况下,就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作为薛老太二儿子的代理人之一的徐某某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房财两空

她把孙子告到法院

薛老太起诉称:自老伴去世后,她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里,有自己的空间和自由,也有自己的退休养老金,生活基本自理,3个子女随时轮流照顾、陪伴。

2016年12月,大儿子称其儿子徐某要结婚,没地方住,于是在未与其弟弟妹妹协商的情况下,将薛老太搬到自己家里住,让其儿子徐某搬到薛老太的房子里住。

在与大儿子生活期间,薛老太见不到自己的其他两个子女,且因与大儿子一家的生活习惯不同,相处得非常不愉快。

2018年4月17日,薛老太的二儿子向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得知,2012年3月12日,薛老太与孙子徐某在公证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薛老太的房屋即涉案房屋卖给孙子作为婚房,约定成交价人民币133000元。

之后,涉案房屋过户登记至徐某名下。但2018年4月12日,薛老太挂失补办退休养老金存折时查询到账户里仅有60元,发现自己从未收到过徐某支付的任何款项。

得知情况后,薛老太认为自己被亲人弄得房财两空,无奈之下走上诉讼之路,要求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33000元、违约金人民币26600元及相关逾期利息。

法庭审理

房屋究竟是不是赠与?

“你怎么不看看你奶奶多大年纪了,还要让她遭受这般折腾,当孙子的太不孝了!”

“我能怎么办?我也没办法呀!是奶奶赠与我的这套房子,现在还来反悔,反正我没钱给她。”庭审还没开始,徐某就和自己的叔叔、姑姑等分成“两派”理论了起来。作为孙子的徐某多次表示出自己的无奈。

庭审中,被告徐某辩称:购房款没有支付,是由于奶奶将涉案房屋以买卖方式赠与自己;他怀疑奶奶因为受了叔叔和姑姑的挑拨,所以反悔了;若奶奶要求他支付房款,自己是没有能力支付的;同时表示自己未支付房款是有合理理由的,不应当承担违约金及逾期利息。

薛老太当庭陈述买卖合同上的签字确实是她自己的亲笔签名,但从来没有向孙子出售或赠与房屋的意思表示,也不知道何时就签了这么一个卖房的合同。

法官调解

孙子承诺归还房产并腾房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陈芳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归纳争议焦点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陈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感知到亲情的可贵,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于2012年3月1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徐某于2018年7月1日前协助薛老太办理涉案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

同时,徐某同意于双方办理完不动产变更登记后5日内腾房。相应的,薛老太同意承担办理上述不动产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本案的诉讼费。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