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然而总有些人置禁令于不顾,以身试法。
2018 年 6 月 7 日 20 时 50 分许,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二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在永武高速公路武宁收费站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别克牌小车在排队等候缴费时,驾驶员成某神情紧张,侧脸斜视。当民警要求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闻到车内飘出淡淡的酒气味,成某本人也是脸色颇红。民警指挥车辆靠边后,对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为 34.9mg/100ml,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成某平时在武宁县做销售生意,朋友广应酬多。这次和朋友晚上在巾口聚会时,碍于朋友间情谊就多喝了几杯,散场后休息一段时间感觉没什么大碍,就抱着侥幸心理 " 冒险前行 " 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随后,民警指出成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依法对成某作出罚款 1500 元,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成某自己表示:平时生意来往经常要开车,这次酒驾被查 6 个月不能开车,真是 " 欲哭无泪 ",以后再也不会酒驾了,一定遵守交规。
文图 吴锦林、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南平
编辑:肖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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