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早上10点多,两岁大的孙子小剑(化名)在奶奶的带领下,来到了自己家的仓库内搭乘仓库升降机玩耍,小剑搭乘中脑袋不慎被电梯卡在二楼楼面与电梯底部踏板中间,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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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得知,小剑父母平时外出上班比较忙,没有时间带孩子,于是就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了曾祖母帮忙看管。曾祖母平时经常带小剑在自家仓库里玩耍,发现小剑很喜欢仓库里的升降机,就经常带他上下搭乘玩耍。事发当天,曾祖母再次带着两岁大的小剑再次来到仓库玩耍,已经熟习搭乘升降机的小剑自己就走上了升降台,于是祖母拉动开关,但由于腿脚突然不适没成功踏上升降板陪同孙子一起升降。小剑见升降台越来越高,奶奶却还没有上来,很害怕,就一直呼喊着奶奶,随后将头伸出升降台对着下方的奶奶呼叫,就在这时不幸发生了,小剑伸出升降台的脑袋被楼层甲板卡住后直接被拧断,当场身亡。
同年5月份,小剑家属将仓库升降台生产商,销售商,以及安装部门,三方告上常熟法院,并要求三方赔偿共计89万元。
法院了解后得知,小剑的曾祖父吴某在3月份将仓库升降机的工程承包给了许某,许某为安装升降机联系了郑勇负责采购升降机材料,郑某通过网络联系了某机械公司进购机器。
3月20日许某去仓库里给升降台安装液压机,后因为小剑祖父吴某认为升降机速度过慢,所以在4月10日当天,许某又派员工将升降速度调快。调整完后,安装人员向郑某电话告知后就离开了。随后曾祖母带小剑来玩耍时,出现事故。
经过院方审理后,法院认为,涉事生产商和安装人员在安装完升降机后,并未提供机器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事项注意,故在此事故中有一定的责任。而吴某家人在当人小剑监护人的情况下,对于小剑的安全问题并未给予重视,且在安装此类危险装置时并未关闭电源或者设立人手,警告牌提示,导致小剑误入危险区,故在此事故有一定的责任。
考虑双方在此次事故上都有着相应的责任,最终认定被告机械公司按15%的比例赔偿家属损失,共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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