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这个结局可能你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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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西安一名私家车主不慎将一辆电动车撞倒,致使车上两人受伤,随后车主被要求赔偿。但是车主对电动车的属性提出了质疑并要求进行鉴定,结果发生事故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使得剧情发生了反转。有专家指出,目前城市街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多数都可认定为机动车,如果认真追究起来,很多骑车者都将面临无证驾驶的处境。

如今,因为汽车驾照考试越来越严格,也因为道路上满是摄像头,所以相比较而言,开车上路的司机大多数还是比较规矩的。但是,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之类,往往不遵守道交法的规定,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随意切换,逆行、闯红灯、猛拐等违法驾驶的现象时有发生。

最让老司机们感到委屈的是,一旦手续完备、正常驾驶的机动车与之发生事故,“肉包铁”的电动自行车往往会受到照顾和保护。正如西安发生的这起事故,虽然电动车逆行,但交警调解时还是想让机动车车主用自己的交强险先行赔付,用以支付伤者的住院费用。

虽然交警这么做是想让伤者及时得到救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但倘若没有后续的认真鉴定和责任追究,就此让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那么客观上显然会“惯坏”横冲直撞、不把道交法当回事的电动车驾驶人。

在西安的这起事件中,也多亏当事一方的汽车驾驶员想到了我国的相关规定,否则很可能就会吃个哑巴亏——根据现行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于是,逆行肇事的超标电动车被鉴定为“轻便两轮摩托车”,也就是属于“机动车”!

这样一来,交通事故的处理就完全两样了:驾驶机动车上路,需要考取驾照。而无照驾驶还逆行导致事故,这位骑电动车的人不但得不到赔偿,还要给汽车修车,甚至会被拘留。因为根据道交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要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自2013年到2017年,国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就有5.62万起,共造成8431人死亡、6.35万人受伤;此外,那种“假装汽车”的电动车近五年导致的交通事故达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

我们总说要在销售环节严格管控,但实际操作中却会遇到各种问题。拿电动自行车来说,此前就有报道揭秘,即便出售的时候电动自行车的限速符合国标,但路边小店的“专业人士”分分钟就能把限速调高。

尽管明年将会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公布,把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调整为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kg,但是根据工信部的调查,实际使用中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重量超过70kg的在70%以上。所以,如果没有配套的措施,恐怕今后上路的超标电动车还是不在少数。

因而我们期待,西安的这起交通事故不妨成为一个“典型案例”——今后一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鉴定”应该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符合国标的按照非机动车处理,超标的一律按照机动车处理。

这样一来,不仅仅非法出售超标电动车的店铺得当心被相关部门查处,要不要买辆超标车开着上路,也会成为许多人需要仔细掂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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