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小伙7次购买假币1.7万元 并将其用于生活中

10元、20元……一张张纸币整齐地叠在一起,看上去似乎和平常使用的纸币并没有什么区别,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钱居然都是从网上购买的假币。

6月11日上午,一起购买假币的案件在嘉兴海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范某来自四川省自贡市,年仅22周岁的他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走上了购买假币的犯罪之路。

2017年8月,范某通过微信聊天群认识了山东淄博的高某,在得知高某能够提供假币后,没能忍住诱惑,开始频繁向高某购买假币。440元就能买到面值1850元的20元假币90张,尝到甜头的范某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前后7次共购买假币17000余元,其中两次交易由于高某搬家和被捕没有完成。范某每次购买面值20元的假币85张到301张不等,而购买到的假币都被他使用于日常生活中。

据了解,范某是通过QQ与高某取得联系,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方式向高某购买假币的。而高某则通过快递平邮的方式将假币用纸巾和胶带缠好后放入茶叶盒中,谎称自己是卖茶叶的,然后寄给范某。期间,小心谨慎的范某担心被查还故意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尾号写错一位。

2017年10月,高某被当地警方抓获,通过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以及快递单复印件等证据,警方成功锁定多次购买假币的范某。2017年12月8日范某在四川荣县被捕,后于12月11日被押解回海宁看守所羁押。

在庭审中,范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因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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