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农家乐吃饭,7岁儿子落入鱼池!富阳这位家长要求给个说法!

不可否认

每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不省心

富阳刘女士就因为

7岁儿子落入鱼池一事

被吓得不轻!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前几日,刘女士与家人一起到富阳某农家乐用餐。这家农家乐环境不错,里面还有一个观赏鱼池。用完餐,刘女士一家人就到鱼池边观赏金鱼。哪知道,一眼不见,7岁的儿子半个身子已经在水里了。幸亏刘女士与丈夫就在身边,将落水的儿子一把拉住。“里面有点深的,要不是及时拉牢,真不敢想会有什么后果。”刘女士担忧地说。

随后,刘女士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此事,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调解,给一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城西所工作人员赶往事发的农家乐了解情况。事情确实如刘女士所说,小孩在观赏鱼池内金鱼时,不小心掉入鱼池里,由于家人及时发现,小孩并未受到伤害。

工作人员对鱼池进行勘察,发现该鱼池旁虽有“水深、石滑、注意防止溺水、严禁游泳”的警示牌,但是池子周围没有护栏等防护设施。同时该鱼池水深超过1米,最深处超过2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工作人员当即对该农家乐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知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农家乐作为经营性的公共场所,有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虽然发生事故的鱼池边设有警示牌,但仅凭这项措施并不能完全保障消费者安全。在本次事故,儿童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并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商家安全防护措施未做到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过城西所工作人员的调解,涉事农家乐负责人向刘女士进行了道歉及慰问,双方达成了和解。同时,城西所工作人员也要求该负责人对鱼池增加防护措施,平时也要加强监管。

记者周晓露通讯员赵云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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