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获刑半年,会否成为判罚的风向标呢?

据云南日报报道,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导游李云带游客游玩的过程中,带他们到定点商家消费。如有不从,则大肆辱骂、威胁、不发放房卡,甚至驱赶换乘车辆等,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等共计15156元,情节严重。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导游李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我们常说一分钱一分货,选择了这种购物团,都知道是去逛什么特产商店,去购物消费的。其实这也没什么,游客都是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旅行社要赚钱才能生存,都知道做生意的不会做赔本赚吆喝的买卖,所以都有这个心理准备的,也会或多或少的给面子意思一下。但是为什么这次闹得这么大呢?一个词,贪婪!

你说,如果这种商场的价格是厚道的,如果品质是过硬的,你说游客不主动去买吗?如果导游不强迫游客购物,不威胁,不扣人家房卡,不驱赶换乘车辆,如果不骂人骂得那么起劲,人家会那么无聊,吃饱了撑着去投诉他吗?

视频里,导游骂游客说越看越像是来骗吃骗喝的。拜托,是你骗人家来吃吃喝喝的好不好?真逗。这次判得比以往都重,大家觉得怎样?这会不会成为一个风向标,以后有类似的事情都这样判呢?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