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获刑”当从判例变惯例

汉应民

6月10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导游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云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见A9版)

游客出游本是为了欣赏山水、放松身心,导游却采取辱骂、威胁、不发房卡、驱赶下车等卑劣手段,强迫游客购买商品,参加自费项目。游客花钱买罪受,哪里还有好心情旅游?该事曝光后激起网友公愤,导游被法院判刑,自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虽说半年刑期不算很重,但与此前一些地方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罚酒三杯”式的处罚相比,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一些无良导游无疑具有更大的警示意义。

针对网络曝光的个案,警方闻风而动,法院积极介入,这些是值得肯定的。应该说,从强迫购物、天价餐饮到殴打游客,如果没有配套监管机制跟进,如果监管部门不使出洪荒之力,仅仅查处曝光出来的个案,就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低价揽客强迫消费暴露出来的旅游行业潜规则,一直以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当下,团队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一些旅行社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环节中补足。不少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基本上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而且越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这个问题越突出,云南不少地方就属于这种情况。

低价揽客也好,强制消费也好,殴打游客也罢,旅游业界乱象的背后实际上潜伏着旅游市场失控的危机。虽然不少地方提倡无障碍旅游,但面对强制购物、拿回扣等敏感问题时,都免不了落入地方保护主义的俗套。目前不少导游人员普遍缺乏归属感、成就感,旅行社竞争压力及导游短视的行业潜规则使导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部分导游的劣质服务伤害了民众的旅游热情,透支了旅游市场潜力。

这样说,并非不理解旅行社的成本压力与导游的生存压力。在市场经济时代,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那是不可能的。相关部门治理“不合理低价”带来旅游涨价的现实问题,公众并非不能理解,但是无论如何,旅行社不能用劣质旅游服务伤害民众的旅游热情,透支旅游市场潜力。

旅游行业低价吸引游客,增加购物频率甚至强迫消费,直接撞了法律法规的红线。旅游行业大幅提高团费吸引不到客源,沿袭低报价潜规则,通过诱使、强迫游客购物来弥补“亏损”进而牟取暴利,游客又不满意。这对矛盾貌似不可调和,其实不然。

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有利于旅游行业合法有序竞争,为游客提供透明的消费环境。但是,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会否成为旅游行业大幅涨价的借口,游客经济负担会否大幅增加,旅游市场如何博弈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何提高旅游品质,这些都值得冷静思考。旅游部门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清理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的旅游潜规则,旅游产品报价走向透明、真实,有利于提高公众旅游质量,无疑应该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旅游行业不仅要主张自身利益诉求,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更要在优化旅游服务上下工夫。如果“强迫交易获刑”由判例变惯例,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状态被打破,旅游报价回归合理水平,游客旅游质量得到保证,旅游潜规则逐渐消除,旅游业界声誉好转,对于实施国民休闲计划,激活公众观光热情,大有裨益。否则,不合理低价旅游、强制购物屡禁不止,导游甚至辱骂、驱赶、殴打自己的衣食父母,对景区、旅行社、导游、游客是一个多输的结局。

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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