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遇到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工作时在想、吃饭时在想
就连最开心的游戏时间
都控制不住思考的大脑
问题是这么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一时兴起,偷走了别人电动车,而后又悄悄归还,是不是警方就不追究了?
肯定属于犯罪啊,都已经把电动车偷走了!
可不是又还回来了吗,浪子回头金不换……
小编实在想不出来正确答案
好在警察蜀黍给出了专业解答!
“这已经构成犯罪事实,必须收到法律惩罚!”今天上午,米庄派出所所长余博介绍,目前,米庄派出所已经发出悬赏千元的通告,征集一名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也希望对方主动投案自首。
想知道到底是咋回事吗?
这就要从前前前前前前…天讲起了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
案件发生在6月2日早上8点。
当时,米庄镇居民裴先生骑着电动车去吃早餐,想着就是几分钟的事儿,他就把车停在店门口,而后还将钥匙放在车前的篮子里。结果,吃完饭出来,电动车不见踪影,他当即报警。
米庄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帮忙在附近查找,却没有任何迹象。随后,大家返回调出附近监控录像,竟然是一名秃顶男子骑着裴先生的电动车离开,经视频比对综合分析,民警确认嫌疑人就是附近工地干活的工人。
于是,民警带着裴先生到附近工地的聚居地查找、走访,也没找到视频里的男子和车子。
没找到怎么办?
那就继续找啊!
可关键是折回来的路上
这辆电动车又出现了!
同样的位置!
同样的电动车!
同样的摆放!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民警马上调取附近监控视频
发现是中午12点
嫌疑人将电动车归还后悄悄离开
偷偷盗车又偷偷把车归还
该犯罪嫌疑人的做法
小编也是哭笑不得了
虽然这件事并未对裴先生造成实际损失
但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偷了车但已归还,为什么还要追究?
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将车盗走,其盗窃的行为事实已经完成,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后因为迫于各方面压力将车返还,只能算是一种主动归还赃物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时,鉴于其对犯罪行为的有主动悔改态度,或将在量刑方面有所照顾,但不影响对其盗窃行为的定论。
目前,警方已初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悬赏1000元征集犯罪嫌疑人身份线索。同时,警方也提醒犯罪嫌疑人,请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从轻处罚。
小编提醒:切勿因一时糊涂走上犯罪之路,不然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通讯员洪贞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编辑:实习生余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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