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司机二次酒驾 妄想贿赂交警躲避处罚

【本台全媒体记者王磊报道】6月12号下午,城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该名驾驶员属于二次酒驾。当天下午15时左右,在永昌路交警在清理违停车辆时,发现了一辆机动车从单行道逆行。上前询问发现这名驾驶员满身酒气,当时司机不出示驾照时,还将钱拿了出来给交警说:把我放过吧。要多少钱都行!

在询问期间,该驾驶员一直神情恍惚。还一直在给交警求情。希望交警可以放他一马,民警对这辆车首先进行了控制,随即对司机进行了呼吸式检测。监测的数值高达190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在现场该名司机也不能出示相关证件,随即交警带司机到医院进行了抽血,也将车辆进行了暂扣。

经城关大队核实该驾驶员于2018年1月29日被我大队查获饮酒驾驶,当时结果实测值:59毫克/100毫升,这次属于再犯。当晚19时许,该名驾驶员血检结果报告显示:136.57mg/100ml,属于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

交警提示:“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