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村改革经济发展新政策,未来女性土地权待问题知多少?

在农村有这样一句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表示女儿出嫁后就不再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了,言外之意就是不能继承这个家庭任何的财产。这个观念在很多农村地区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存在,那么嫁出去的女儿对于父母的土地真的没有继承权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对农村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这就是农村现在有的家庭一人拥有几十亩地,但是也有的家庭人均土地不到一亩的原因。这个政策一直持续到第二轮承包期到期,而且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女性也分到了土地,女性出嫁后可在婆家或父母家选择一方分到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家庭所有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属于该家庭的某一个成员。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知道,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出现死亡,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直到该农户户口上没有人也就是户口全部消亡为止。

也就是说农村出嫁女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娘家,这时候依然还可以作为该农户的家庭成员,那么出嫁女也可以继承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总的来说的话农村出嫁女的户口在哪个农户上,那么就拥有哪个农户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出嫁女单独立户可拥有独立土地经营权,同时可以要求所在的农户分出土地到个人的农户上。现在离婚率过高农村妇女如果遇到离婚情况,可以在农村重新申请宅基地要求丈夫分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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