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通讯员袁武报道:私设非法加油站以低价吸引顾客,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质量没有保证。近日,高明公安查处一个暗藏在鱼塘的非法加油站,鱼塘主因非法储存和买卖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荷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扶丽村一口鱼塘内隐藏着一个非法加油站,而且生意红火,每天都有很多小车前来加油。
接到报警后,荷城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在位于沿江路扶丽村的某鱼塘边查获一辆货车。该货车从外表看没有异样,但车厢里加装了一个大油箱,可装约10吨汽油。油箱连接有加油机、加油枪等设备,是一个移动的非法加油站。
非法改装的货车车厢加装了大油箱,油箱连接加油机、加油枪等设备,是一个移动的非法加油站。/高明公安供图
据了解,该非法加油站售卖的每升汽油比正规加油站便宜一元多。便宜的油吸引了不少车主,现场有9辆小车正在排队等候加油。燃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销售环节要求十分严格,但民警检查发现,现场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万一起火后果将不堪设想。经清点,罐内尚存160公斤油品,随后油品被送往相关单位处理。
民警表示,非法加油站在价格上会比市面正规油便宜,看似会给车主减少开支,但实际上油品没有保证,其中的杂质会给车辆带来更大的损耗,加上非法加油站设备简陋,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给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目前,鱼塘负责人伍某因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十日。民警提醒,车主如需加油,要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市民如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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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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