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夜班睡觉致企业损失1万多被解雇,起诉公司索赔20万

吴某是江阴一家包装企业吹膜班的领班,在一次夜班中,因为吴某睡觉,一疏忽,产品出现了问题,致使吴某所在的企业损失1万多,吴某也因此被公司开除。不满如此处理的结果,吴某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公司索赔20万。

2017年的9月25号晚上8点,吴某带领他班上的两名操作员上夜班。凌晨12点不到,吴某巡查了一次后发现设备运转如常,并没有什么异样,就到一旁的凳子上休息。直到凌晨4点,一名看机员告知他产品出现了问题!检查后才发现,凌晨1点多压力阀就爆阀了。虽然吴某3人紧急采取了停机处理,但还是给公司带来了12500元的经济损失。2017年的10月20号,公司以吴某重大违纪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吴某申请劳动仲裁未获得支持后,一怒之下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他认为公司擅自解约违法,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0余万元。

吴某认为机器故障系因机器本身陈年老旧所造成,机器故障发生后必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现,因此对于应当排除的客观原因产生的损失,公司未能尽到举证责任。同时,吴某认为,自己在夜班期间偶尔有休息的现象,并不属于重大违纪。公司给自己的工作安排已经严重超出一个正常人的生理承受能力,自己在工作时间外无法保证基本的睡眠时间,因此在夜班时间存在休息现象,根本原因是由于公司的工作安排所导致。但吴某也承认自己当天是由于口腔溃疡,牙疼上火,意识松懈,才没有及早发现机器故障,而对于自己的这一错误,公司已经进行了经济处罚,没有理由再辞退自己。

但公司一方却表示自己是合法合规解约。被告代理律师表示,爆阀不是吴某引起的,也不是说吴某的行为与爆阀之间产生了关系,而是因为吴某长时间没有遵循公司早已既定的巡检制度,导致长达4个小时左右时间才发现爆阀,这个结果引起了严重漏料、废料等等的产生,以至最后停机检修,造成的是这个结果的损失。

根据单位早已公示过的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规定,工作期间喝酒、睡觉的,因越权或者失职等过失行为造成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0元的,或对下属工作监督管理不力,给公司造成1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的为重大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约。而吴某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重大违纪。

江阴法院最终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法官也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是每个劳动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用人单位已公示过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作为员工也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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