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位还要交停车费,物业:你2个车位都停6辆了还不够?

6月18日,记者在新河苑找到郭女士和她的同伴。郭女士告诉记者,4年前,他们公司在南亚风情园小区滨河苑买了三套房子和两个车位。一开始他们在车位使用上并没有与物业发生过矛盾。可是这次停车物业居然收了停车费。郭女士的第一辆车停了三天,收费是460元。第二辆车是前一天下午六点左右停进来,次日早上七点出去,收费80元。

公司已经买了停车位却还要收停车费,显然不合理。时逢中午休息,物业的人下班了,郭女士找到保安。安保人员说,郭女士停放的两辆车都没有登记在小区的车牌系统里,属于外来临时车辆。所以要收取停车费。郭女士解释,他们公司在外地,需要经常来昆明办公,开公司的车回家,车牌号也就经常不一样。之前他们都是使用小区的停车卡,并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

物业管理人员说,因为有业主在停了车后人为将停车卡带出后再重新停车,造成管理混乱,所以才启用车牌登记系统。但是考虑到郭女士的情况特殊,他们已经额外给郭女士每个车位增加3个车牌登记。2个车位都停6辆了还不够?最终,物业依然坚持至少要收取郭女士300元停车费,并且要求未在登记范围内的车辆以后依然要缴费或者另停他处。

对于此事,小编也参考了一些法律案例。正常来说,买了车位就已经享受了相应的物权。而物业管理也应该在保证物业的基本权利上进行调整。郭女士和他们公司作为业主来讲,她有权利自己使用购买的车位,也有权给其他客户或者他的员工使用。如果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物业登记就禁止使用,显然是侵犯了郭女士的合法权益。但是像这类的经济纠纷。一般会认为原因是双方沟通上的欠缺而不是真正的侵权行为。因为这次的沟通不到位导致的停车费纠纷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具体还要走法律途径才能定夺。当然了,因为几百元停车费和物业打官司并不是一个最佳办法,郭女士依然自行与物业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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