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伙儿小王自辍学后一直跟随哥哥在上海打工,枯燥的工作之余,他喜欢在微信上和人聊天。2017年10月的一天,微信上一个陌生女子主动要求和小王视频聊天,并称想找男朋友。小王心动了,在和该女子热火朝天地聊了一段时日后,小王主动提出要去会见该女子,女子欣然同意,并告知了小王她在无锡宜兴的地址。10月21日下午,小王坐上了上海开往宜兴的汽车。因为是第一次会见网友,小王多留了一个心眼,他在电话中和哥哥约定,如果晚上电话不通就立即报警。
当天下午,小王见到了女网友。女网友还带了个朋友,二人一起带小王在城里乱逛,并将小王的手机拿走玩耍。傍晚时分,二人又提出要带小王至女网友的租房处。此时,小王已经感觉不太对劲,在进小区前,他一把抢过手机,通过微信向哥哥发送了一个位置定位。等到他被带到出租房里后,房门就被锁住,同时一群人围了上来,将小王的手机、钱包、行李等物品搜走。自称是管家的吕某、戴某要求小王购买所谓“产品”,在遭到小王拒绝后,吕某、戴某等人又对小王采取了贴身看管,并要求他接受“上课”进行洗脑。在这期间,小王要求接通哥哥的电话报平安,机智的他故意在电话中说了句“不要问我借钱,找王小二借钱”,暗示哥哥自己深陷险境。就这样小王被关在出租屋内3天。因为他始终拒绝购买产品和发展下线还“企图”逃跑,传销组织小头目闵某感觉小王“不老实”,便于24日晚上将其带出租房,在没收他的手机、现金并威胁不准报警后,放了小王。
逃出窝点的小王随即与哥哥联系,得知哥哥已在宜兴报警,便立刻赶至派出所提供线索。根据小王提供的信息,公安机关赶至传销窝点。虽然该传销窝点人员已转移,但公安机关根据沿路监控查获了搬迁后的传销窝点,并一举抓获传销组织成员吕某、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戴某合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予惩处,依法判决吕某、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