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百度盗版如此猖獗的根源,是有法律法规做保障的!

事件回放:

百度百家号自去年以来,持续恶意盗用我今日头条“百姓眼”所发全部文章,情节恶劣到有专人监视我的今日头条“百姓眼”,只要发文,不到十二小时,立刻会出现在百度百家号上。

对于此种恶劣且不道德的盗版行为,我与百度交涉过两次。

第一次交涉结果是延迟了一个礼拜才删除,并且在我要求他为其不道德行为向我道歉时,百度发来了“表示遗憾”的邮件忽悠我,在我通过各种渠道申诉后,在百度百家号高层出面干预下,我才收到一封“表示歉意”的邮件。

原本想,经过这一次的交涉,他们不敢再盗版我的作品了。

可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是,他们不仅继续在盗版我今日头条“百姓眼”的文章,更恶劣的是,他们居然不分阅读流量多少的无差别全部盗版,我在今日头条“百姓眼”上每一篇文章。

我再一次与百度投诉中心取得联系,但这一次的交涉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至今,我的文章还在百度百家号上挂着,而且都是搜索引擎的排名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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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盗用我的图片106张,文章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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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两个多月的取证后,发现,我根本没有办法告百度百家号,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条关于“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文。

据我在网上的调查,像我这样的情况很多,有的网友甚至为了调查百度百家号的盗版行为,自己专门注册了一个账号,调查的结果却是,这些所谓的百度百家号盗版作者的账号,绝大部分是百度自己内部员工因公司要求注册的,他们就是利用了这样的法律漏洞来进行盗版的。

我不知道现在全国的网络实名注册到底进行到什么地步了,反正我所有的网络账号早就被要求实名认证了,如果不实名认证将无法登录或者发表文章等信息。

有了实名认证,网站运营方难道就找不到具体实施盗版的个人吗?另外,网警不是有能力通过上网人的IP查到上网地点吗?难道就不能通过IP查到盗版人的工作场所吗?<hr/>

总之,只要想查,是一定可以查得到的,就看社会对于盗版行为的容忍程度,如果每个人都有类似于我的经历,我相信,这种恶行长久不了!

以下是我自己录制的关于与百度百家号几次交涉以及他们盗版我今日头条“百姓眼”全部文章的视频:

《原来百度盗版如此猖獗的根源,是有法律法规做保障!》1

《原来百度盗版如此猖獗的根源,是有法律法规做保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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