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改版VS微商立法,貌似不相干,背后或许是个大局

昨天对于与互联网相关的两件事情被刷屏,一个是微信订阅号改版,一个是微商立法,在自媒体圈和微商圈又掀起一阵狂欢和讨论,两个几乎没有太大交集的圈子,在同一天迎来了各自圈内年度最大的事情之一,而这背后或许不止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或许在将来某一天,这两个圈子会发生更多交融的化学反应。

订阅号向信息流靠拢,是产品大神对自己产品理念的一次修正,也是一个局

自从微信封神后的张小龙,大家对他寄予更高的期待,而创新性产品包括公众号、红包、支付等等的推出也确实进一步巩固了他的神位。但之后随着头条系的崛起,小程序的暂时性挫折,在潘乱那篇《腾讯没有梦想》刷屏后,确实对张小龙产品大神、对腾讯以产品著称的互联网公司地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反应出腾讯在产品层面走了一些弯路。比如以偏执克制著称的张小龙,在2018年初的微信公开课上还曾公开表示,微信订阅号不会做信息流,只会逐步改善阅读效率和体验。但微博、今日头条的成功证明了FEED流是目前信息资讯类产品最好的展现方式,之后UC、百度、以及各大传统门户APP纷纷跟进。头条系在累积今日头条的经验上,推出的内涵段子(虽然被封)、抖音、悟空问答等等产品,也都延续了FEED流的产品思维,证明了其正确性,同时也给微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得不寻求变革。就连最近痛失陆奇的百度,也把目光聚焦到了信息流上,不再提”all in AI”,而是把FEED流做成了和搜索同等地位的现金牛产品。李彦宏也说过:“百度从本质上来讲,最核心的东西还是在做内容的分发。信息流将是百度未来较大的增长点。”

微信其实也有一款非常成功的FEED流产品,就是朋友圈。而作为拥有海量内容的公众号,在内容分发领域,被同行衬托之下,显得克制过度,虽然在2017年5月上线了看一看功能,貌似是对公众号内容分发在FEED流方面的尝试和补充,但并未取得良好效果。看一看虽然和朋友圈同属发现这一栏,但打开率确实天壤之别。这从众多公众号运营者后台数据也看的出来,来自看一看的阅读量,也远低于来自公众号会话、朋友圈、好友转发等渠道,看一看并没有成长成为一个很好的内容分发渠道。而手握海量内容的公众号,只有越来越低的打开率,暂时还没找到一套更优秀的分发机制,特别是超越头条的机器算法机制出来,只能坐看头条一步一步成长为一个新的“time killer”,动摇到了腾讯的根基。更长远的说,将公众号(包括其他类型产品)做成一个完整的生态闭环,让所有在这里面的优质从业者获得可观的变现回报,微信作为平台也获得不错的收益,这才是腾讯思考的底层逻辑和长远布局。不管是早几天微信搜索上线商品搜索功能,还是这次的公众号类信息流改版,以及已经在内测的商品销售分成(CPS)等新功能都遵循这个局,也是张小龙过去对自己过度克制的产品理念的一次修正。腾讯挣扎布局,不止眼前的苟且

结合腾讯掌握了目前国内最大的用户行为数据库,以公众号为内容导向、结合FEED流和搜索、小程序的功能应用,腾讯的AI人工智能商业变现就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加之投资的各种线下商业体的协同效应,一幅更广阔的腾讯新零售帝国版图摆在了我们面前。

腾讯新零售帝国版图的最终实现,是需要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虽然之前我批评腾讯上线的商品搜索稍显匆忙,也是腾讯产品的焦虑(详见:微信商品搜索是腾讯电商狂欢,也是马化腾新零售的战略焦虑),但毕竟走出了第一步,而且是不错的一步,让广大电商,甚至实体商家都看到了在腾讯体系下生存和发展的希望。这次的订阅号改版也是如此,不止是为了改变日渐减少的打开率,同时也通过分发机制的改变来给予优质原创内容更多展现、存活和发展的机会,劣质内容和搬运抄袭自然淘汰,这才是一个左手海量内容,右手海量用户平台应该做的事情。相信这次的改版只是尝试性的第一步,效果不错的话,将会进入改版的深水区,推出更多有利于优质原创内容与目标读者连接的互动方式,甚至搭建更好的变现收益平台,比如与小程序的深度打通,比如与电商的结合,甚至成为新零售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而自从昨天消息放出来以后就一片哀嚎的自媒体从业者,更需要好好思量自己在整个腾讯生态体系里的位置,如何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改变自己,跟上节奏。而不是动了小小一块蛋糕后就如丧考妣。毕竟作为内容生产者来说,优质的原创内容才是自己的立身之本。相信商品搜索的上线和公众号改版,只是一个开始,后续微信会有更多的尝试和可能性出现。

微商立法有腾讯的影响所在

与公众号改版带来的一片哀嚎不一样,微商立法在微商圈带来的是一片打鸡血般的叫好,和微商一向的朋友圈风格一样。其实还只是一次立法提案到了三审阶段,法律还并未颁布。以龚文祥等微商大V为代表的人士就在朋友圈狂发喜提风的喜报,为微商不是传销、微商为国家承认而奔走相告,引来一阵新的狂欢。

微商近年的口碑确实不太好,虽然已经发展出比较大的体量和从业人群,但中间乱象丛生,这时候还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这个畸形发展的行业。所以,各位微商从业者不要高兴太早,法律的出现只是给你们准备好的规矩,辅助优质商家更好的经营,让那些以坑蒙拐骗为核心的微商套上更紧的枷锁,而这个行业号称5000万从业者,到底有多少会被套上枷锁,有多少能借之腾飞呢?请业内人士摸着自己左胸的良心好好思考一下。

国家为某个行业立法,肯定是因为这个行业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真正推动执行的人,必定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人,起码以我国的国家政治制度来说,是能在全国人大上说的上话的人。龚文祥算是有一定影响力了,也从去年开始就在积极推动这个事情。但光靠他一个人还远远不够。在微商行业,还有一个组织,拥有比龚文祥先生强大无数倍的力量,但甚少发声,只默默做事。那就是微商最大的流通平台,微信所在的公司——腾讯。虽然有点阴谋论的感觉,但毕竟是在我的地盘上做买卖,而且搞的有点乱,而微信又无法从产品规则层面对微商进行有效的管控,那就不得不借助外部力量来把这一群人管起来,法律正好是有效的武器之一。

结语:我相信腾讯想到的不仅仅是把现有的微商好好管理起来,更需要为平台、为公司的新零售战略铺路搭桥。如果能通过某种手段或机制,把体系内的微商健康净化,并为之所用,与社交、搜索、内容、游戏、小程序应用等等板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庞大的商业闭环帝国,这一定是马化腾愿意并期望看到的。

在腾讯帝国庞大的新零售战略车轮下,不管是微商人还是电商人,抑或是线下商业零售从业者,都需要正视并拥抱新零售。毕竟也只有腾讯才会提供一个那么大的平台,让各方从业者在这个生态体系里共舞。不管是微商人、电商人还是零售从业者,都需要升级,夯实自己的产品,运用微信社交、公众号内容、小程序应用工具的力量,把自己进化成新一代的新零售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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