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梁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一家人正准备给爷爷迁坟的时候,发现梁老爷子的整具尸体都不翼而飞。
当天上午,梁先生和家人按照风俗给爷爷起坟捡骨骸。当打开棺材的那一刻,梁先生和家人们都惊呆了,老人的骨骸已经不知所踪。梁先生的爷爷已经去世5年,他们每年清明节都来祭拜,并未发现异样。当意识到自己这几年拜的都是空坟,梁先生和家人心情很沉重。
“会不会是尸体被盗了?”梁先生心想,他之前看到过新闻,这种盗尸案时有发生。都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可有些不法分子却丧心病狂盗取尸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原来是为了火化证。
近年来火化率虽然提升,但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骨灰装进棺木二次下葬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仍普遍存在。少数对火化政策抵触的村民,则会想尽办法,寻找可供替代火化的遗体办理火化证。有人看中了这件事带来的巨大利益,干起了发死人财的不法勾当。
农村死者下葬,有“三年不动土”的风俗,因此,即便坟头里的尸体被盗,也很难被发现。此外,盗尸者多选取新坟,盗窃成功后再复原,从外观上,常人很难看出端倪。如果不是要迁坟,梁先生和家人可能一直不会发现老爷子尸体被盗。
疯狂盗尸背后,隐藏着一条从需求到交易的隐秘链条。这个链条上,有火化证的需求者、寻找尸源的中间人和盗尸的实施者。
还有人盗取尸体不是为了火化证,而是为了供他人配阴婚。2011年,陕西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先后流窜至洛川、黄陵、咸阳等地,掘墓盗窃女尸,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为使女尸能卖个高价,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出售给陕西延川、榆林、神木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4人共盗窃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
据介绍,在配阴婚生意中,有“湿尸”和“干骨”之分。刚去世未下葬的年轻女尸,男方父母亲属可以出到7万元,身份户口等手续齐全、年轻、生前面容姣好者可以更高;如尸体已经腐烂变形,则价格较低;而埋葬多年的尸骨,则只有1万元左右。杀人、盗尸者省去给女方父母的财礼,自然获利更多。
是谁盗走了尸骨,他们究竟为何盗走尸骨?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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