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 6 月 22 日讯 1 包湿巾 1 块钱,一下子买了 30 包,超市不仅没给折扣,反而涨价了,这样的事情就让市民王女士赶上了。6 月 17 日下午,王女士到维客超市沧口广场店购物,见猪猪宝贝婴儿手口无菌湿巾正在搞活动,1 包只要 1 块钱,就一下子买了 30 包。等到结账离开超市时,王女士拿的东西太多,没顾得上查看小票,回家后收拾东西时才发现自己被超市多收了钱。
"30 包 1 块钱的湿巾,怎么结账的时候收了 31.5 元 ?" 在王女士的小票上,湿巾的单价和数量都没错,只有最后计算的总价变成了 31.5 元," 这是连小学生都不会算错的数学题,怎么到了大超市却算不对了 ?" 当天,王女士又去了一趟超市,货架上的湿巾已经剩余不多,但标价确实是每包 1 元。不过,在超市的服务台,王女士得到的答复却是湿巾的单价应该是每包 1.05 元而不是 1 元。不过对于这个解释,王女士并不认同:" 如果每包应该卖 1.05 元,为什么小票上的单价是 1 元 ?"
维客超市沧口广场店服务中心刘女士告诉信网:" 这种湿巾的原价是 1.5 元,节日期间的优惠价格确实是 1 元。但同时我们还搞了一个 7 折促销的活动,这种湿巾也在促销的范围里,所以系统在计价时自动按照原价的 7 折算,才出现了这种问题。" 刘女士表示,超市方面在工作中的确存在疏漏,愿意向王女士道歉并进行补偿。
信网就王女士遇到的问题咨询了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向信网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但超市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要判断超市方面是否是故意标注低价实际却按照高价收费的。
目前,王女士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她表示:" 多收了 1.5 元虽然不算大事,但这家超市附近的居民区多,来超市购物的人也多,特别是老年人根本不会回过头来再看一遍小票,很有可能糊里糊涂就被超市多收了钱。我希望超市能够重视这个问题,不要再发生类似的情况了。"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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