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将再审。这也意味着,和家家户户、每个人的钱袋子都休戚相关的个税法修正草案将仍有变动,年内出台的可能性降低。(2018-06-22 券商中国)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利民好事,如同当初取消农业税一样,备受社会关注。多少年过去了,但取消农业税,至今令农民群众欣喜和赞誉。这一轮个税调整的消息,一经发布,便赢得举国的好评如潮,人们深感党的政策好,一切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国家时时处处都在为人民的利益着想。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首次亮相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可说抓足了大家的眼球,然而,面对个税修正案草案初稿内容,争论也不少,个税法改革的大方向没有问题,但还需不断打磨细节。有人认为,以个税起征点为例,与固定不变相比,与相关指标挂钩,每年自动调整或更为合理。有人认为,是否应针对综合征税项、专项附加扣除项,适时作出调整和增加。还有人质疑,中国之大,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消费水平也不一样,如北上深广等城市,与全国执行同一个税起征点,是否不切合实际,有人提出这些地方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甚至更多一些,更合理一些。
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多少更合适?相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也是经过了充分的论证的,但草案并未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说明其还存在某些争议和不完善,还需进一步的修改,或将再审。因此,刚刚被点燃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热情,人们还需冷静一些,因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势在必行,只是个时间问题,且不会太太遥远。同时,必须懂得,个税的第七次大修正必须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现状,也得为未来的制度设计留足法律空间,不能一蹴而就,需审时度势谨慎为之。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社会有争论和质疑,来自社会的有些意见必定也有其合理性,所以,个税起征点还是要集思广益,慎重确定,把这件为民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笔者看来,一方面需要顶层设计,掌握好大方向。另一方面,还需要多一些公开论证,多听一些民众的意见,民众是直接受益者,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感受者,所以,也最有发言权。
正是:好事多磨。总的说来,为了解决争议,做到个税起征点更科学合理,个税调整也不妨稍微缓一缓,当然,缓一缓不是工作的停滞,而是要更抓紧,进行进一步的论证,确保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既为未来的制度设计留足法律空间,也适合当前实际,真正给人民带来幸福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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