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由张先生出资1万元,买下了付先生闲置的一套宅院。转眼过去了十几年,两家人的关系也不错,直到2016年8月,因为一个“拆”字,这对老朋友闹上了法庭。
本案中,张先生和付先生在18年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这套宅院的拆迁款又该归谁所有呢?
6月23日12:20BTV科教《庭审纪实》,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