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三大|毕业季,求职陷阱请绕行

又是一年就业季,大学生忙碌着找工作时候,千万别忽视了就业中的“套路”和“陷阱”。今天团团整理了“求职防骗锦囊”,带你学会反套路!

骗局一:

骗取个人信息

现在有很多贩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公司,为了获得更多更精准的信息,往往会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前来,然后收取简历,获得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案例:

近期以来,套取并利用求职者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报端。毛先生日前在贵阳家中接到一长途电话,称其在广州读大学的儿子在车祸中撞伤,正在医院抢救,急需手术费5万元。毛先生闻讯立即拨打儿子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相信真的出事了。就在此时,一个自称是儿子学校领导的人又打来电话,证实确有其事,并留下一个广州账号。毛先生连忙筹集了5万元汇过去。几小时后,毛先生终于打通儿子电话,方知上当受骗。原来,儿子不久前在网上发了一则求职应聘信息,有人自称是某公司总经理,想招聘他做兼职。儿子便将贵阳家庭情况和电话号码告诉了对方。谁知道对方招聘是假,套取家庭信息诈骗是真。

无独有偶。2013年9月中旬,贵州邹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告知儿子颅内出血入院抢救的电话。邹先生立即给远在北京工作的儿子联系,电话同样打不通。邹先生心急如焚,马上按对方要求筹集了10万元钱到邮局汇兑。这一情况引起了邮局工作人员的警觉,问清原由一看,发现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是重庆的,就明白是骗局,才没有让骗子的阴谋得逞。原来,邹先生的儿子在事发当天接到多个电话,可就是没有声音。后来又有一个电话打来,自称是重庆市公安局,称他的手机号码正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盗用,为方便调查,请他关机半天。过一段时间,他觉得事情蹊跷,往家里打电话一问,方知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求职者在看到招聘信息投递简历之前,一定要查询该公司相关信息,判断公司的真实性。同时,简历上的部分个人信息不用写得过于具体,比如通讯地址等,应该把重点放在工作经历上。

骗局二:

骗取中介费

许多非法中介看准了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到了高额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能够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给你找一家招聘公司,然后该公司又以种种名义推脱,最后连人都找不到。

案例:

小赵,22岁,今年7月刚从某网络信息学院毕业,看着周遭的同学都已找到了满意的工作,自己几个月来却一直还是处于失业的状态,心中十分着急。应聘了多家单位,单位均以没有工作经验为由而婉拒他。他总觉得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常有”矮人一截“的感觉。

上个月,他看到了某网络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并在介绍中说明”无经验也可“,小赵不假思索就到这家公司填写了登记表,并对招聘公司的背景一概不问,面试人员跟他说什么他都答应,面试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便提出要收取报名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小赵由于急于想得到这份工作,便交了钱,也没留下任何票据,听从面试人员的话语,回家等消息。

但等了一个月该公司仍然没有给他任何回音,他来到公司要求退钱,但由于拿不出任何凭据,只能无奈走人,工作没找到,连钱也被骗去了不少。

温馨提示:

大学生求职,进门先看该职介中心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眼位置。

骗局三:

骗取各种押金

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承诺交了押金后就能上班,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大学生等消息,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有的单位收取保证金,称以此“保证”学生按要求上班,并答应在打工结束后归还。可是到结算工资的时候,保证金却不见踪影。

案例:

2016年9月,就读于北京市某大学的阎某在网上看到一则中介发布的招聘广告,称为某知名品牌网店招聘服装模特,拍摄24场,酬金43200元。阎某见工作时间灵活,报酬丰厚,适合课余时间做兼职,便向该中介的邮箱投递了电子简历。

几天后,阎某接到电话,通知她到公司面试。阎某不仅顺利通过公司面试,还有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了服装尺寸,称10天后即可开始工作,但开始工作前需要交纳8000余元保证金与资料费。阎某没有迟疑,当场刷卡交付了保证金。

回到学校后,阎某等待多时没有消息,才惊觉被骗,于是报案。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以介绍模特、翻译、配音助理、编辑助理等兼职为由,骗取学生保证金,受骗学生达40余人,骗取人民币共计9.8万余元。现该公司负责人路某、李某等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般除了事业单位的考试公招之外,面试招聘单位是不需要报名费的。而体检通常都是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以及缴费。所以,有任何企业要向求职者收取这两笔费用,一定要提高警惕。此外,事业单位的考试,一定要到公招政府官网上进行报名,切莫通过其他网络入口。

骗局四:

骗取高额培训费

这类骗子在面试学生后,通常要求学生参加公司的上岗培训,并要缴纳培训费,有的进行一些培训,发培训资料、光盘等,但这些资料与考试内容无任何关系。有的甚至根本不培训,收钱后做个样子。

案例: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记者采访应届毕业生小刘同学时,他告诉记者,上个月他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温馨提示:

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正规企业有岗前培训,都是免费或者带薪的,劳动合同法也对于企业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有所规定。

骗局五:

骗入传销组织

传销公司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去哄骗他人。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亲人。上当之后又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自己白搭上一笔钱。

案例:

张某、吴某、李某(女)是在同一高校上大三的美术专业的同班同学。2013年2月的一天,认识张某的周某从广州打来电话,说他现在是广州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副经理,近来因业务发展,急需招聘美术、广告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希望张某和他的同学能利用寒假机会,来广州实习打工,月工资二千多元。如果觉得可以,毕业后可去该公司工作。张某便与同学吴某、李某三人一起到了广州。第二天,周某拿来合同书让他们每人填写了一份,并说:“您们现在已与公司签订了合同,明天就正式上班,但每人要交押金3千元。如辞职离开公司,押金随时如数退还”。三人一想,既有熟人,又有合同和承诺,便从准备交学费和生活费的钱里,拿出3千元交了押金。当天下午,周某就带三人开始岗前“培训”。“培训”并不是讲广告设计等工作方面的事情,而是讲怎样赚钱,怎样暴富和赚钱要不择手段以及“发展下线、金字塔”理论等等。在这样几次的“培训”、“洗脑”中,主讲的这些人慢慢地就撕掉了遮羞布,“传销”的面目暴露无遗。经过几天“培训”、“洗脑”后,公司让他们“上班”,就是打电话、动员蒙骗您认识的、想找工作的人来“工作”。他们三人就这样上了“贼船”。转眼到了开学,他们也没有回校上课。学校向家里打电话寻找时,家里才知道孩子还没去学校报到,吴某、李某的家长忙从广州把二人追回送到学校。此时,他俩一分钱也没挣下,反而连押金也没有要回来,前后每人共被骗了四千多元。而张某却铁了心,死心塌地地走下去,最后被学校除名。

温馨提示:

传销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交纳昂贵的会费;在工作场所很多人情绪激昂。大学生一定要警惕和远离传销组织。如果识别出为传销组织,大学生应立即采取适当方式终止打工,及时报警。

骗局六:

骗取免费劳动力

现在有一些企业利用实习和试用名目,骗取免费劳动力。在实习试用期间,不仅不支付任何薪资,甚至要求交培训费。

用人单位对新招聘人员会设置试用期,期间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有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公司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人力。等试用期结束,便以各种理由不通过试用或解聘。

案例:

经过多次考试,小陈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高兴地去上班。谁知公司一开始就要先试用三个月,付给刚够吃饭的工资,然后转正后再根据工作能力“月薪面议”,不给明码标价。小陈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眼看就到“月薪面议”的日子,老板却开始以种种借口要将小陈辞退。小陈离开后听公司同事说,老板每年都会在招聘会上招一批又一批刚毕业的大学生,而且都是试用三个月后就炒人。

除了免费“试用”外,一些公司还会在招聘会上“考验”求职者的水平,要求求职者为他们翻译文件或者设计策划,等到求职者辛辛苦苦地将任务完成,他们却说已经招到合适的人,把求职者当作免费劳动力来利用。

温馨提示: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企业的实习试用员工,公司都应对其支付薪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

骗局七:

骗取扣留证件

一些企业在面试中以需要单位审核等理由扣留求职者的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件。

案例:

徐小姐,其刚来毕业不久,日前在XX网站上看到了一家的招聘启事,于是她便给该公司发去了简历。第二天她便接到公司通知,要她去面试。

过了几天后,公司打电话给她,要她尽快去报到上班。她到公司后,办理了一些简单的入职手续,最后公司秘书提醒她,第二天上班时要记住带有关证件到公司验证。第二天,她按照公司的要求,把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等原件交给了公司秘书。当天,在下班的时候,秘书把证件交还给了她,但少了学位证。对此,秘书告诉她,学位证公司要扣押,这是公司每个员工入职的惯例,公司会打收条给她,如果有一天她离职,公司会把学位证退还给她。

这是怎么回事?没有了学位证徐小姐很是着急,后来她通过打听,发现公司里的每个员工入职时都一样。“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我觉得很突然,而且也无法接受。当初拿证件给公司以为只是例行验证,没想到是要扣押。”徐小姐说。于是在上班仅3天后,她便找借口从公司拿回学位证后离开了该公司。

温馨提示:

不管是身份证,还是学位证、毕业证,单位都是没有任何权利扣留的。去面试的时候,特别是初次面试,最好只带上证件的复印件,若招聘企业要求带原件,给招聘单位展示之后,求职者一定要拿回来。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证件原件都不要给任何企业保管。证件只是作为招聘企业核实求职者身份和成绩的标准,正规企业是没有必保留求职者原件的。

骗局八:

不合理劳动合同

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书”,结果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有的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大学生的权利很少,这样的协议要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案例:

王利(化名)由于急于找到工作,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结果不但失去了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据其称,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期。在4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却只能得到300多元钱的“实习工资”。今年5月,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当他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王利违约,索要违约金。王利只好交了2000元的违约金。

柳明(化名)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不仅工资待遇十分优厚,而且因为由好朋友介绍,柳明十分放心。从事工作七月有余,一直未签订劳资合同,经打听企业内所有人员均未签订,好朋友拍着胸脯保证,柳明也没有多想。不料一日忽被裁员,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等到想起找朋友询问时,朋友已不知所踪。柳明后悔莫及。

温馨提示:

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谨慎,要认真阅读协议中的每一条规定,反复斟酌,拿不准的要向有关法律机构咨询后再作决定。

《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凭《协议书》,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协调好档案的管理问题,作为毕业生本人不要盲目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

提示:

求职诈骗层出不穷方式,总之毕业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各种证件。同时要擦亮双眼学会分辨真假,特别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最后祝广大毕业学子找到心仪的工作!

三明学院学生宣传中心

三明学院保卫处荆东派出所(宣)

素材来源于网络

排版:郭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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