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四人合伙创业,“空手套白狼”,终尝苦果

兄弟四人合伙开公司,虚假注册埋祸根。贪心再起,签订合同上做文章,最终难逃法网。点击音频收听律师档案——兄弟之灾

案情回放

王平、王亮、王强、王小四人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相互之间以“兄弟”相称,王平是大哥、王亮是二弟、王强是三弟、王小是四弟。四兄弟大学毕业后,都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就准备共同创业。

王平读的建筑行业,他建议四兄弟共同成立“四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王强

大哥,创办公司的想法好,但是我们四兄弟都没有创业的资本金,公司都没有办法办理工商注册。

是啊,有钱走遍天下都不怕,没钱却是寸步难行。

王小

王亮

你们慌什么,注册又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我有个叫老李的朋友,他专门做工商企业注册代理,只要几千元就可以成立公司。

王强

那敢情好,二哥,你赶快去找这个老李帮我们注册公司吧。

老李很熟悉工商注册的流程,他找到银行出具了验资证明,将注册资本金转入“四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当然资金是当天转入当天就又转出。

随后,老李找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在老李的帮助下,1个月后“四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顺利成立了,二哥王亮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600万,四兄弟开始了正式的创业期。

四兄弟齐心协力,公司的业务也慢慢增多,公司开始出现盈利,这时大哥王平又有了新的主意。

我们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太少了,我们现在盈利了,为了证明我公司的实力,我们需要增加资本金,我们把公司盈利的钱作为公司的增资资金吧。

王平

王亮

拿我们自己挣的钱去增资,不如让中介公司的老李帮我们增资。

这样不行,我们都挣到钱,可以拿自己挣的钱去出资。通过别人增资毕竟是虚假的。

我认为既然要增资就应当把金额加大,增资3000万,公司注册资本金就可以达到3600万。但是以我们四兄弟的情况,根本拿不出3000万,不找中介公司老李帮忙,怎么办?

那你决定。我还是保留我的意见。

王平

王亮又找到老李以同样的方式为公司顺利增资3000万,公司的业务也越来越多,项目也逐渐增加。

王强

哥几个,我们现在手上钱也多了,钱生钱,我们对外投资一个矿吧。有一个矿在西藏,相当的好,可以赚很多钱,我们把它收购了怎样?

这个主意不错。

同意。

四兄弟在收购了西藏的a矿后,因矿产的行情特别好,王亮又想将矿产给转让出去,大哥王平坚决不同意,王亮便就联系老三和老四召开了股东会,通过了将矿产转让给bb公司的决定。

这时,王亮又心生一计,他为了将矿业卖更高的价格,虚报了矿产勘察的数量以及目前固定资产的数量,bb公司购买矿产后,在勘察过程中发现,矿产量远远达不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数量。bb公司为此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公司遭受了重大的损失,bb公司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四王公司出资不实,系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出资,公安机关对四兄弟进行了逮捕。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假注册资本罪进行公诉。

最终,四兄弟因合同诈骗罪、虚假注册资本罪被定罪量刑。

【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本期嘉宾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张华英律师

案件解读

虚假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

“所谓注册资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

1

哪些情形下,虚报注册资本应予追诉?

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只能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即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董事会及成员等,非以上主体不构成犯罪。

2

四兄弟中,谁触犯了虚假注册资本罪?

老大和老二、老三、老四等四兄弟都触犯了虚假注册资本罪,其中老二为主犯,其他三人为从犯。

四兄弟在收购了西藏的a矿后,因矿产的行情特别好,老二王亮又想将矿产给转让出去。他为了将矿业卖更高的价格,虚报了矿产勘察的数量以及目前固定资产的数量,bb公司购买矿产后,在勘察过程中发现,矿产量远远达不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数量。bb公司为此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理,给公司造成大量的损失,bb公司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方面,表现为具有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对故意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四兄弟中谁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理由是什么?

老二、老三、老四构成合同诈骗罪,老二为主犯,因其实际产生的矿产的数量达不到其披露的数量,存在虚假的情形,并导致向对方大量的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但本案中的老大不同意数量作假,主观意识上未有诈骗的意图,因此不构成犯罪。

4

因公司的出资和增资需要银行出具验资证明,中介公司老李在帮四兄弟注册公司和为公司增资时,找到了某银行。某银行在出具验资证明后,当日又允许老李将公司账户上的资金又转离公司账户。银行上述行为是否存在操作上的违规行为?理由是什么?

银行方需要承担责任,因违反内部的操做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银行当天收取资金又当天又将账户资金转移出账户,法院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您知晓其资金并非真实出资。

5

银行出现操作上的违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银行承担的是连带补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对前项所述情况,企业、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由金融机构在验资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范围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6

中介公司老李的行为涉嫌违法吗?

老李的行为不涉嫌违法,首先从民法的角度分析老李的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为合同法中的委托代理关系,老李系根据四兄弟的意思和委托办理工商登记信息,且已经完成其的委托事项,就完成合同中的委托事项的内容,未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其次从刑法角度分析,刑法中虚假出资的犯罪主体应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而老李并非是四王公司的股东,不属于虚假出资的犯罪主体,即不属于刑法管辖范围。

假设王平四兄弟在创办公司之初,就能脚踏实地经营,就不会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不管是为人还是处事上都应该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旦违反,轻则违法,重则犯罪。希望这起案例能带给大家以警示。

【图片来自网络】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傅泽涛 主编: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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