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小米8系列手机18天销量突破100万台?

这个数据相对于华为的2.5个月出货600万台的P20系列或者曾经三个月出货800万台的OPPOR9系列来说不够亮眼,但对于当前的小米来说,却是肉眼可见的进步,是极其重要的。

对,是极其重要的,其重要的理由绝对不是洗涮耍猴罪名之类的作用,这是小米重新走向高端化的开始。而高端化,在未来将会是小米的生死线。这不是危言耸听,我在本文中会进行详细论述。

在论述之前,我们先聊聊这个现象本身:

我们也的确能够感受到这种进步,在618当日,小米8几乎都是现货开卖了,0:00档开售持续时间达到了50分钟,20:00档开售持续到了结束,且以2999的6+128为主。

这在之前的小米高端产品线身上是不可想象的。

聊数据之前我们说几件事情:

第一、小米8的官方发货时间虽然是6月5日,但小米的第一轮开售时间,其实是5月31日的开售当天(京东放货3w,天猫2万,其他未知),100元的定金,这批用户大约在6月4日开始受到货。第二,这次的小米8系列,明显小米8才是主打产品,备货应该也是如此,京东618,小米8的单品排名是第十二,8se是第十六(非后续乌龙数据)。而在天猫,8se未开卖,小米8放货17w。

基于以上两点事实,我们做出一个大概推论和一个数据修正:

第一、小米8和8se的出货按照应该在6:4~7:3之间,也就是米8出货60~70万台。第二、这个数据的达成时间应该是23天,而非18天。

通过以上修正,我们得到的更为准确的结论应该是:小米8开售23天,其发货量已达60-70万台。

当然,不要伤心,不要失望,这个数字已经创造了小米自小米4之后的销售记录,甚至可能是小米手机自发布以来,旗舰机销量最快增长记录(小米1、2、3、4的前期供应量并不大,但后续持续性很足)。

要知道,小米6首月(4月)的出货量不足30万台,考虑到其发布后9天开卖,也就是说,小米8的备货能力差不多是小米6的三倍,这个数据对于目前正在筹备上市的小米来说,绝对是一个足够振奋人心的事情。

好了,现象聊完了,我们来深入聊聊,为什么我说:

对,是极其重要的,其重要的理由绝对不是洗涮耍猴罪名之类的作用,这是小米重新走向高端化的开始。而高端化,在未来将会是小米的生死线。一、小米2015年之后在高端产品线的全面失守

小米在2017年的重回巅峰,销量数据很亮眼,但这份数据背后隐藏的却是小米自己心里才清楚的辛酸:

以小米note3、小米6等为主的旗舰机(1799+价位)的出货量仅为600万台,与2016年持平,仅为2015年的一半。2017年1-3月份,这个数字是157万台,年化差不多也是600万台。

不过这一状况自小米8发布之后,终于得到了缓解。

月出货量100w+,年化出货量超过1200万台,小米在高端机市场的表现终于有望回归2015年的巅峰了,这对于小米来说极其重要。

二、小米不是互联网公司,在当前的框架下也不可能成为互联网公司

在6月21日的香港路演会上,雷军说出了如下一段话:

当然,后面的部分属于调侃,前面的“我不care小米是不是互联网公司”才是重点。雷军也终于公开承认小米不是互联网公司了。

实际上,在小米的发展早期,小米的确是奔着互联网公司去的,那时候的三驾马车:米聊、miui和小米手机,小米最初的愿景是:以小米手机为突破口和载体,以miui和米聊来打通互联网入口,成为BAT般的存在。

米聊这个比微信还早几个月出生的移动端即时通讯软件是有机会成为互联网入口的,可惜失败了。早期的miui也有机会成为互联网入口,当然,也失败了。

也许有人会说,miui失败了,你逗我呢?

miui作为产品,一直在演进,但作为互联网的入口,失败了。

之所以说miui在早期是奔着互联网入口去的,是因为它早期独立群雄的体验,以及由此带来的miui刷机潮。如果mui能够成为国内所有品牌的通用ui,无论用户购买的是华为还是OPPO手机,都会刷miui系统,那就是miui作为互联网入口的成了。

可惜,没有,雷军说,小米是风口上的猪,而这个风口就是谷歌和ios为代表吹起来的移动互联网的浪潮。

在这个浪潮中,谷歌是最大的赢家,这个风口的最大收益者属于吹起风儿的人,而不是被风吹起来的猪。小米之所以还可以讲一些互联网的故事,是因为墙的存在。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白:

三、什么是互联网公司?

百度百科的定义是:

广义的互联网企业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并因此获得收入的企业。广义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分为:基础层互联网企业、服务层互联网企业、终端层互联网企业。

狭义的互联网企业是指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建立网站,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也即为广义互联网企业中的——终端层互联网企业。

无论是广义的互联网公司,还是狭义的,其核心其实是,利润源应该是互联网业务。

从这个角度出发,BAT当然是互联网公司,京东是、微博是、知乎和今日头条也是,但小米不是。

对于高科技产业来说,有一个著名的“裂谷理论”。这个理论最早是由JefferyMoore提出来的,他把新技术的用户分为五类:吃螃蟹者、早期接受者、早期主流用户、晚期主流用户、落伍者。

而所谓的裂谷指的是在早期接受者和早期主流用户之间存在一个“裂谷”,也就是一个用户量增长困难期,如果跨不过去,新技术将得不到有效应用,如果跨过去了,新技术接下来的推广会迅速蔓延。

作为手机厂商,小米用“性价比”成功跨越了裂谷。但作为互联网公司,小米在这个跨越上,失败了。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其用户增长有一个网络效应。百度百科对网络效应的定义是:

这种需求的满足程度与网络的规模密切相关。如果网络中只有少数用户,他们不仅要承担高昂的运营成本,而且只能与数量有限的人交流信息和使用经验。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这种不利于规模经济的情况将不断得到改善,所有用户都可能从网络规模的扩大中获得了更大的价值。此时,网络的价值呈几何级数增长。这种情况,即某种产品对一名用户的价值取决于使用该产品的其他用户的数量,在经济学中称为网络外部性(networkexternality),或称网络效应。

这个很好理解,对于一款聊天软件,我们会选择微信而不是米聊,除了技术区别,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身边几乎人人都使用微信,但很少有人使用米聊,这种由于数量差异带来的使用价值和成本的变化,就是网络效应。

由规模效应带来的人流量效应,利用人流量效应进行变现,这就是目前中国免费互联网文化的基础,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互联网企业的主要收入都是来源于广告业务。

但小米手机显然不具有这种网络效应,在互联网的跨越裂谷上,米聊和miui都失败了,它没能获得跨越裂谷后滚滚而来的用户群。

你身边使用微信的人越多,你利用微信能够联系到的人越多,微信的作用就越大,但张三购买了一台小米手机,对于你购买小米手机显然没有这种影响。

小米目前的确能够通过网络服务变现,比如系统广告、系统自带软件广告等,但这种服务并不能成为小米的主流业务收入。

四、小米能通过互联网业务获得自己想要的利润吗?

在雷军最初的愿景中,小米手机只是小米的获客手段,所以小米手机能不能赚钱不重要,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如微信,这是免费使用的。但问题在于,多一个人安装微信,对于腾讯来说,没有直接经济成本,免费也就免费了。小米想用手机作为获客手段,但成本却是有些大了。

且,其互联网增值能够填补这个成本吗?

小米2017年的广告收入是50亿,总的互联网业务营收是98亿,以miui1.9亿月活用户来源,单位用户的总收入是50块钱/年,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约26块钱。

以小米手机作为主要的获客手段获得的用户,单个用户每年只能给小米带来50块钱的收益(未扣除成本)。

小米的这个获客成本未免也太大了,相对于成本,收益未免也太小了。

基于以上分析,小米不是互联网公司。

当然,小米的新零售故事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在证监会对小米CDR招股书的84问中有这么一段话:

53、关于新零售。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补充核查说明新零售的定义,有无标准定义,是否属于发行人首创。发行人的新零售与阿里的新零售、苏宁的智慧零售、京东的无界零售之间的异同。发行人是否在以及如何能实现线上+线下的场景融合;是否属于概念类炒作。缺失支付环节,是否会受制于其他支付工具以致无法实现闭环。

新零售到底是什么?能为小米带来额外的盈利吗?或者说,能成为小米未来业务的主盈利点吗?

在小米6x上,雷军发表了感动人心的演讲,说小米的硬件业务的综合利润率永远不超过5%,很多人为此感动。

但是,大家没注意的是,雷军说的是小米硬件综合利润率不超过5%,而不是说小米公司不需要更高的盈利。

我们必须清楚一点:任何公司的生产与经营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这点绝无例外。

如果不明白这一点,所有的讨论都毫无意义。

现在,通过小米上市过程中的一系列数据披露,基本上把雷军之前所提的硬件之外的盈利逻辑给否定了。

小米不是不需要通过硬件盈利,而是其整体盈利水平都非常差,这也是为什么小米的上市估值一再下调的根本原因。

投资的目的是盈利的,不是感动人心。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小米不是不需要硬件盈利,相反,目前的小米,至少在目前的框架下,急需要依靠硬件盈利。

一旦小米回归到传统的商业模式上,或者说如证监会84问所说:

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表述。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使用客观、平实语言进行描述,删除具有广告色彩、浮夸性、恭维性的语言和表述。

作为正儿八经的传统硬件厂商,小米的盈利主要源于硬件,而对于硬件厂商来说,盈利从来都是源于高端产品,售价越高的产品,其理论利润越大。

明确这些,你也许才会明白,小米8热销对于小米的意义有多大。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