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母女对簿公堂:亲妈躲 50 万债“假离婚”,女儿出庭“拆谎言”

△图片来源今日女报

亲妈在外借钱不还,债主上门讨债,怎么办 ? 也许有人会主动担当,儿女扛起亲人债 ; 也许有人会拖一拖,帮父母多争取些筹钱的时间 ……

然而,在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平口法庭上,却发生了一件 " 稀奇事 " ——亲妈借钱不还当 " 老赖 ",女儿选择 " 大义灭亲 "。为了证明父母变相逃债,她甚至拿出一纸 " 离婚协议 ",将父母 " 假离婚 " 的 " 小把戏 " 公之于众。

什么仇什么怨,能让亲生女儿 " 胳膊肘往外拐 "? 原来,她亲妈的债主竟是准亲家 !

这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 带着疑问,6 月 15 日,今日女报 / 凤网记者前往益阳市安化县平口镇,通过采访原告委托律师——湖南益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皓,还原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认准 " 儿媳妇 " 她借 50 万元给准亲家

准亲家要借 50 万元,以为只是周转一下,没想到,两年多过去了,说好的还钱却怎么也 " 还不清 "。于是,本该喜结良缘的两家人,如今不得不为了一笔借款对簿公堂。

只是,作为债主,陈欣怎么也没想到," 准儿媳 " 竟会 " 大义灭亲 ",不帮亲生父母反帮自己 !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

今年 25 岁的黄启明与林依依都是益阳市安化县人。2011 年 9 月,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女在长沙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就读。在新生军训期间,两人相互有了好感,很快便成了情侣。得知子女恋爱后,双方父母见了面并互留了联系方式,时间一长,两家人也熟络起来。

" 孩子刚毕业那会儿,经常会在家里住上几天。" 黄启明的母亲陈欣是本案件的债主方,她告诉今日女报 / 凤网记者,因为感觉林依依特别懂事,所以家里对这个准儿媳很是满意。

2015 年 6 月 21 日,正值 " 父亲节 "。林依依将大学期间打工挣来的钱全取出来,给黄启明的父亲买了件名牌衣服。" 这个细节让我很肯定,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儿媳妇。" 陈欣说。

正因如此,陈欣家对林依依的家人也特别友善。2015 年 8 月中旬,林依依的母亲曾冬梅以买新房和装修为由向陈欣借钱。陈欣和丈夫商量后,直接把变卖商铺赚来的 50 万元分 5 次陆续转给了曾冬梅,直到转出最后一笔 10 万元的钱,才要求对方写了一张借条,且并未提及还款时间和利息的问题。

可陈欣没想到,自己的善意,反倒让两家人闹掰了 !

准婆婆上门讨债她选择 " 大义灭亲 "

" 本来并没有想过要催债,可后来考虑要给孩子们筹备婚礼,才开了口。" 陈欣说,2015 年 10 月,借款后两个月,黄启明和林依依相继找到了不错的工作。急着抱孙子,她就想让孩子们早点结婚。可家里的积蓄都借给了准亲家,彩礼钱和新房款该怎么办 ?

于是,陈欣给准亲家曾冬梅打了电话,希望对方先还一部分钱,用来准备彩礼。谁知一提到还钱,曾冬梅态度大变。

" 她在电话里说,按规矩,女儿结婚,婚房应由男方提供,所以借来的钱并没有买房搞装修,而是全部给丈夫做生意了,现在周转不来,让我们延后婚期。" 陈欣说,当地 " 男方买房,女方买车 " 的婚俗确实存在,但自己为儿子买的新房已经交了购房定金,婚庆公司也已定下,如果再拖延,不但前期付的钱都打了水漂,甚至还要被罚违约金。

无奈之下,陈欣只能请求准亲家 " 凑几万元应应急 "。然而,对方却告诉她," 当初借钱没说什么时候还,现在没钱给你,下次催债早点通知 "。

这下可把陈欣气得够呛。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不论陈欣是否提前通知,反正曾冬梅都有理由拖延。

找曾冬梅没用,陈欣只能找林依依当说客。谁知,林依依刚一开口,就被曾冬梅骂了一顿:" 胳膊肘往外拐啊 ! 还没嫁过去就开始为别人说话 !"

就这样,陈欣预定的新房退不了也买不成,结婚的事情也黄了。这一次,陈欣和丈夫决定不再容忍,直接向安化县人民法院平口法庭申请庭审判决,并找到韩皓担任委托律师。

然而,又一个意外情况出现了。律师韩皓表示,他们在搜集证据时,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中发现,曾冬梅和其丈夫早在 2015 年 8 月初 ( 也就是借款前 ) 就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意味着,这笔 50 万元的债务成了曾冬梅的个人债务。

变相躲债他们为 50 万元借款 " 假离婚 "

为什么会离婚,而且连亲生女儿林依依都不知情 ?

正当案件变得扑朔迷离时,林依依的做法让大家很是吃惊—— 2016 年 5 月 14 日,曾冬梅与陈欣 " 法庭见 ",庭审中,林依依当场 " 大义灭亲 ",带着一份父母签订的 " 离婚协议书 ", 当起了准婆婆的 " 证人 "。

林依依表示,当时母亲曾冬梅借来的 50 万元是替父亲借的,而父母离婚自己并不知情,且当自己经常催促母亲尽快还钱时,她才拿出这份 " 离婚协议书 ",称 " 我们离婚了,钱是借给你爸的,要钱找你爸要 "。

韩皓表示,曾冬梅的这份 " 离婚协议书 " 里写明 " 双方离婚后都不能再跟别人结婚 ",

" 为此,林依依在庭审中直言不讳地说这份协议书证明自己的父母是假离婚,而她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揭穿母亲用这样的办法躲债。" 韩皓说。

最终,法庭审理认为,无论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存在假离婚的可能,曾冬梅夫妇的婚姻状况都要以当地民政部门登记为准,对于提供的 " 假离婚 " 协议书,因无法对抗已生效的离婚登记信息,故对该协议书不予认定。但陈欣家与曾冬梅家的民间借贷关系依然合法有效。

至于陈欣最初主张这笔借款系曾冬梅夫妻的共同债务,因借款时间发生在曾冬梅离婚后,故该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为曾冬梅的个人债务。据此,法庭判决曾冬梅偿还陈欣借款 50 万元并给予一定的借款利息,利息数额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然而,如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曾冬梅只还了 27 万元。

" 林依依事后向儿子提过分手,但我们全家都觉得与她无关,他们俩可以继续相处。" 陈欣说,但债务一日不清,孩子们心里总有 " 疙瘩 "," 现在都没有办婚礼,他们也经常吵架 "。

至于曾冬梅的债务,陈欣如今也坦然了。" 为了子女,我也不急着催钱了,但通过借钱的事,以后也不好和林依依的父母有过多接触,希望他们俩过得好。"

( 文中黄启明、林依依、曾冬梅系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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