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就该质量差?

买手机赠保护套、买奶粉赠小彩碗、买皮鞋赠鞋拔子……不管是实体店还是电商平台,买东西送赠品已经是被商家广泛应用的套路。记者调查发现,某些商家用一些“三无”或假冒伪劣的小家电作为赠品,还言明:赠品免费,不在“三包”范围内。这等于告诉消费者,赠品有了质量问题或造成了其他后果,商家和厂家不负任何责任。

不可否认,赠品促销确实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但有些商家在赠品质量上动歪脑筋,让消费者吃亏上当。一方面,消费者对赠品多抱“反正白送,坏了就算”心理而放松警惕,结果只能“哑巴吃黄连”;另一方面,赠品交易监管机制缺位也让赠品促销大行其道。不同于货架上商品的明码标价,赠品的价格、具体内容多被商家包装起来,给监管和执法带来挑战。这种偷换概念的营销方式看似天衣无缝,实乃以混淆法律概念的形式误导消费者,绝不能听之任之。

一直以来,围绕赠品促销所衍生的各种“疑难杂症”的病根,在于如何界定赠品的法律属性。很多商家会以商品是免费赠送来辩解,以推卸自己责任,其依据是《合同法》第191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但赠与合同的成立,必须是赠与人无偿地给予受赠人财产,而商家实施附赠行为的目的,在于销售产品。换而言之,消费者要得到商家促销中的赠品,必须通过购买规定的商品才能获得,而不是无偿的。既然商家的附赠行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行为,而是商品交易,所以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依法主张其对赠品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赠品促销蕴含的赠品质量问题实乃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即便换个马甲仍不能改变其本质。从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来看,借助司法解释为调处这类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或者对所有赠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制定一套完整的赠品交易规则也是可行方案。另外,构建赠品交易动态监管机制,引导商家依法从事赠、奖、促销等经营活动也是大势所趋。最后,社会要鼓励消费者参与到赠品质量问题治理上来,引导消费者敢于和善于对问题赠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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